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办事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二期)需求公示
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办事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二期)需求公示
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办事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二期)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为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拟对老旧房子改造修缮。主要施工内容:主要施工内容:瓦屋面倒垄、内外墙面抹面、屋面改造、室内天棚布艺(或编织袋)吊顶、天棚抹灰、室内地面硬化、室外地面花砖铺设、门窗更换、室内线路改造、接自来水管道、生活物品更换等。本项目预算65.79万元人民币。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办事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二期清单。数量安排已落实。2.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相关、规范。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等。5.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时间:合同签订后第15日。地点:甲方指定位置。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要求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备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三、论证意见本项目无论证。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05月14日起,至2020年04月17日止。五、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年05月1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5月14日起,至2020年5月1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5-1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办事处 | 地址:莱芜市钢城区九龙家园社区 |
联系人:李绍河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莱芜花园北路38 |
联系人:张丽萍 | 联系方式:****-********/186*****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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