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松滋市税务局会议室显示及音响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国家税务总局松滋市税务局会议室显示及音响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国家税务总局松滋市税务局(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松滋市政府采购办批复要求,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人)就国家税务总局松滋市税务局会议室显示及音响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SZCG-2020-09-1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松滋市税务局会议室显示及音响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会议室显示及音响设备【详见第三章采购货物(服务)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招标产品清单规格型号、数量及相关要求进行投标。
四、采购预算:
人民币:肆拾陆万叁仟贰佰元整(¥463,200.00),超过预算价作无效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委托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证明材料(查询日期以公告发布后日期为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0年5月14日至2020年5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
(二)获取地点:湖北省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股(松滋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同时携带本公告第五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述资格证明材料,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序装订),核验无误后,原件退还。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报名。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送达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年5月25日下午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二开标室(松滋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5月25日下午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二开标室(松滋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松滋市税务局
项目联系人:李海燕 联系电话:153*****878
政府采购执行机构: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周源 联系电话:********226
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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