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回风片区A-03-19号地块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的招标文件
巴州区回风片区A-03-19号地块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的招标文件
巴州区回风片区A-03-19号地块市政道路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补遗:
将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续表修改为:
条款内容 | 量化标准 | 分值 | |||
2.2.1 | 分值构成及所占比例(总分100分) | 技术标:企业综合实力及资信力50分 2、商务标:企业报价50分 | 10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确定方式:采用有效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3 (1)技术标:企业综合实力及资信力(50分) | 技术方案(4分) | 项目实施工作大纲(4分) | 勘察、设计、施工项目组织机构、项目总体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要点、竣工验收及试运行实施要点、勘察设计及施工配合、项目管理要点等是否满足本项目的总体要求、切实可行、科学合理。优秀得4分,一般得3.5分,较差得3分。 | 4分 | |
企业资质及实力(9分) | 勘察资质(3分) | 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得2分,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得3分。 | 3分 | ||
设计资质(3分) | 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资质得2分,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得3分。 | 3分 | |||
施工资质(3分)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得3分。 | 3分 | |||
项目人员配置(31分) | 勘察人员(9分) | 1、项目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2、岩土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得1分;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加0.5分,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加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3、地质专业负责人: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得1.5分;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加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4、岩土专业人员:具有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专业中级职称得1.5分;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 9分 | ||
设计人员(10分) | 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道桥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同时具有岩土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加0.5分,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2、市政道路专业负责人:具有道桥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5分;同时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加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3、土建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5分,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4、市政设备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5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5、供配电设计人员: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证书得0.5分;同时具有电力照明自控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 10分 | |||
施工人员(12分) |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且具备中级技术职称得3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得4分。 2、项目技术总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得1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同时具备一级建造师资格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3、现场管理人员配备:配备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测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配备齐全得1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各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 12分 | |||
企业类似业绩 (6分) | 勘察业绩 (2分) | 近3年(2017年至今)承担过1个边坡(挡墙)类似相关岩土设计业绩得1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 2分 | ||
设计业绩(2分) | 近3年(2017年至今)承担过1个市政相关设计业绩得1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 2分 | |||
施工业绩 (2分) | 近3年(2017年至今)已完成或在建1个总投资7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得1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已完成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在建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 2分 | |||
2.2.3 (2)、商务标 | 企业报价(50分) | 勘察报价(10分) | 本工程勘察服务费依照《工程设计收费规定》(计价格〔2002〕10号)、《工程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标准进行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10分,每高于或低于基准价1%扣0.5分。(不足1%按1%计算)。 | 10分 | |
设计报价(10分) | 本工程勘察服务费依照《工程设计收费规定》(计价格〔2002〕10号)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标准进行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10分,每高于或低于基准价1%扣0.5分(不足1%按1%计算)。 | 10分 | |||
施工报价(30分) | 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得30分,每高于或低于基准价1%扣2分。(不足1%按1%计算;且报价下浮比例不得超过15%,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30分 |
二、将投标人须知1.4.1条其他要求中的(2)主要人员修改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总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岩土专业负责人、地质专业负责人、岩土专业人员;项目设计负责人、市政道路专业负责人、土建结构专业负责人、市政设备专业负责人、供配电设计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材料员、造价员。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总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必须为牵头单位本单位人员”。
三、将投标人须知10.11修改为“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总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岩土专业负责人、地质专业负责人、岩土专业人员;项目设计负责人、市政道路专业负责人、土建结构专业负责人、市政设备专业负责人、供配电设计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总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
四、将工程勘察合同通用条款17.1条人员修改为“项目负责人、岩土专业负责人、地质专业负责人、岩土专业人员”。
五、将设计合同通用条款附件4(二)项目组成员修改为“项目负责人、市政道路专业负责人、土建结构专业负责人、市政设备专业负责人、供配电设计人员”。
六、将第六章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修改为: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执业资格 | 证书号 | |||||
一 |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 | |||||
二 | 项目技术总负责人 | |||||
三 | 勘察 | |||||
3.1 | 项目勘察负责人 | |||||
3.2 | 岩土专业负责人 | |||||
3.3 | 地质专业负责人 | |||||
3.4 | 岩土专业人员 | |||||
… | …… | |||||
四 | 设计 | |||||
4.1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
4.2 | 市政道路专业负责人 | |||||
4.3 | 土建结构专业负责人 | |||||
4.4 | 市政设备专业负责人 | |||||
4.5 | 供配电设计人员 | |||||
… | …… | |||||
五 | 施工 | |||||
5.1 | 施工员 | |||||
5.2 | 质量员 (质检员) | |||||
5.3 | 安全员 | |||||
5.4 | 材料员 | |||||
5.5 | 造价员 | |||||
… | …… |
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至少应包括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总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岩土专业负责人、地质专业负责人、岩土专业人员;项目设计负责人、市政道路专业负责人、土建结构专业负责人、市政设备专业负责人、供配电设计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
七、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巴中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0年5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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