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新建新泰市纪委监委信访举报中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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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新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新泰市府前街2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新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市府前大街1177号青云商务大厦七楼

联系方式:****-*******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新建新泰市纪委监委信访举报中心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SDGP****************74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项目名称

数量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

金额

A

新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新建新泰市纪委监委信访举报中心工程

1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4、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资格后审。

注:具体资格要求条件以磋商文件为准。

244.67

万元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0年5月15日8时30分至2020年5月21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供应商须在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针对本项目报名备案。(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磋商文件或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报名备案的,其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3.方式:本项目供应商于规定时间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

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售价:0元,根据财库【2019】38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请自行下载。

四、公告期限:2020年5月15日起至2020年5月19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5月25日13时30分至2020年5月25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第四开标室(新泰市东周路698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5月25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新泰市东周路698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3.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开标现场注意事项:(1)开标时各投标单位参会人员如有泰安市外人员,须持山东省健康通行卡及身份证原件到场并签署《健康状况承诺书》。否则不能进入开标现场;(2)为了避免人员密集,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参加开标会议;入场前应正确佩戴口罩,主动配合身份登记、查验、测温等防控工作,确定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后有序进场,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得进入。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不聚集、不闲聊、不随意走动。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供应商)要立即离开交易中心,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不得滞留,若因通讯不畅影响评审质量的,自行负责。(3)投标单位须提前一小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并加强个人防护,自行准备、佩戴口罩。对于有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个人身体情况欠佳,或近14天有重点疫区旅行史、有与发热病人接触史的不得到场参加开标活动;(4)各投标单位若出现,未测量体温或拒绝测量体温的、未防疫消毒或拒绝防疫消毒的、未佩戴口罩或拒绝佩戴口罩的、体温超过37℃的、有较重疫区旅行史或人员接触史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并驱离开标现场;(5)各投标单位参与人员一旦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时,相关人员将第一时间安排疑似疫情人员到应急室进行紧急隔离,立即拨打120经救护车安排疑似人员到定点医院就医。迅速将情况上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主管部门上报疫情管理及主管部门。(6)各投标单位自参与开标之日起14天内,若一旦出现疑似病例,须及时告知代理机构(告知电话:187*****166),并自行进行隔离观察。否则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根据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健康通行码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投标人代表进入新泰市政务服务大厅现场组织开评标活动时应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实行“亮码+测量体温”进入政务服务大厅模式,凡持有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人员实行无障碍通行,无码、黄码、红码或身体发烧的禁止进入新泰市政务服务大厅,因此造成递交投标文件逾期及其他不利后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办理流程:出行人可通过三种途径申请办理。一是使用微信关注“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防疫专区”;二是下载“爱山东”APP——首页“热点应用”;三是使用支付宝首页搜索“山东健康通行卡”。

(1)山东省居民可直接点击“健康通行卡”栏目,选中“通行码申请”按照提示,仅需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国籍(地区)、居住地址、14天内接触史7项基本信息,并做出承诺后,即可领取健康通行码。

(2)外省来鲁(返鲁)人员,到达我省后须通过“来鲁申报”模块转码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持绿码一律通行。

(3)自境外入鲁(返鲁)人员隔离期满后,经检测合格的通过“来鲁申报”模块申领健康通行码,经大数据比对自动赋码。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鹏

联系方式:187*****166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举报中心 信访 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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