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5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宜宾市南溪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5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5月14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14日-2020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宜宾市南溪区下正街106号

邮 编:644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全文链接)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宜宾市南溪区和睿天燃气有限公司加气站项目(http://www.scrxhbkj.com/-View-140-499.html)

宜宾市南溪区罗龙街道羊耳村四、六组宜南快速通道北侧LL-D-04-02地块

宜宾市南溪区和睿天燃气有限公司

自贡友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计划用地6781平方米,建一座两层站房,建筑面积为395.2平方米;修建罩棚建筑面积为476平方米,投影面积为952平方米;购置LNG加注机6台,LNG存储罐(60立方米水容积)1个;修建配套充电桩10套等。项目建成后,日加注能力达50吨,年产值可达5000万元。

施工期:

1.废气:采取道路硬化管理、边界围挡、裸露地面覆盖、易扬尘物料覆盖、运输车辆密闭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作为农肥,施工废水排入沉淀池进行沉淀澄清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环节,不外排。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设备,场界设置高围挡,车辆出入现场时须低速、禁鸣,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项目废弃土方由施工单位或承建单位联系外运,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型固废收集后外售,无利用价值的向市容管理部门申请,安排清运。

营运期: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项目为天然气加气站,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通过采取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四周设施绿化隔离带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和LNG残液等等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最终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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