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阳镇水龙寨村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区引资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洪阳镇水龙寨村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区引资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联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LC020ZGG05001PN
二、采购项目名称:洪阳镇水龙寨村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区引资建设项目
三、采购人:普宁市洪阳镇水龙寨村村民委员会(普宁市洪阳镇水龙寨经济联合社)
四、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及项目完成时间(含验收合格):
项目内容 | 采购数量 | 合作建设总建设工期 |
洪阳镇水龙寨村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区引资合作建设投资主体 | 1名候选供应商资格 | 本项目分期分段进行建设,总建设工期自采购人办理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80个月内完成。 |
(项目无分包情况下,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项目有分包情况下,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子包投标,也可以对多个子包投标。但子包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子包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2018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5、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结束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留存。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时须提供《企业信用自查承诺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审查后退回):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若有授权时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5月10日起至2020年05月15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联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新春路西侧经适房首层门市西第一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3日14:30(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06月03日14:00~14:30(北京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新春路西侧经适房首层门市西第一间
十、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3日14: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新春路西侧经适房首层门市西第一间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20年05月10日起至2020年05月15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普宁市洪阳镇水龙寨村村民委员会(普宁市洪阳镇水龙寨经济联合社)
地址:普宁市洪阳镇水龙寨村
联系人:方先生联系电话:131*****688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联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新春路西侧经适房首层门市西第一间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15300
电子邮箱:该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十四、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联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dlince.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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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联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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