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第二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第二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第二医院委托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1.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
2.竞争性磋商项目内容:
合同包号 | 项目名称 | 用途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1 | 福州市第二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 应急救护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 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自2020年5 月14日至2020年5月24日止(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上班时间,周六、周日休息)。
5.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6.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供应商资质要求:
7.1.响应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响应人须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响应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响应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备注:如响应人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负责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单位负责人无需)。
(6)响应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响应人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2018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8)响应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指响应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
(9)响应人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10)响应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2.响应人提供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作为响应文件的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7.3.响应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该打印件须自谈判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至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7.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报价。
8.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5月25日 9:3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20年5月25日 9: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11.本项目采购人:福州市第二医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藤路47号
联系人姓名:潘菲盈
联系电话:********
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1902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
开户名称: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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