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金陵中环项目总承包工程A地块主体劳务分包工程

南京金陵中环项目总承包工程A地块主体劳务分包工程


采购详情采购单1、南京金陵中环项目A地块主体劳务招标公告(新).docx
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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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金陵中环项目总承包工程项目A地块主体劳务分包工程

招 标 公 告

南京金陵中环项目总承包工程项目由招标单位施工总承包,为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本着诚实信用、合理低价的原则,招标人决定对 A地块主体劳务分包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专业施工分包单位。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 南京金陵中环项目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王府大街与东铁管巷东南角

3.工程概况: 总建筑面积220258㎡;地下72860㎡,地上147398㎡,本工程2栋公寓16F,高度50m;4栋办公楼12F,高度50m;地下室2/3层,深度9m/15m。

4.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4.1. 招标范围:承包人指定范围内的劳务工程,计划2家队伍施工。

4.2. 工作内容:采用对本分包工程包工、包料、包运输、包机械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保清洁等全过程承包模式。

5.工期要求:计划进场时间2020年6月1日;计划竣工备案时间:T1办公楼竣备2023年9月17日、T2公寓楼竣备2023年2月21日, S1商业竣备2022年10月21日,B地块竣备2022年5月24日。

6.付款方式:1、工程进度款:每月20日办理进度结算,在业主支付甲方相应工程进度款后,甲方按照已办理的经项目经理签字、分公司商务部审核、分公司领导批准的月度结算30天内支付乙方月进度结算款的75%。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在月度付款中同期支付。各类罚款在工程结算单中同期扣除。月度结算报量不得高于审核量的10%,对于高出这一比例的,将按照当期超报工程量的10%比例进行处罚。

2、工程结算款: 主体结构完工办理结算后三个月内支付比例调至结算主体结构结算造价的90%。全部劳务分包工程完工,分包人应在分包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一个月内,将整体结算资料报送至甲方,如乙方未按时间报送、报送资料不完整或报送后不配合甲方进行结算费用的核对,甲方有权按照自行计算的结算价款作为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且乙方需无条件接受。甲方在收到结算资料后45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完工结算完成后3个月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0 %,完工结算15个月后付至结算总价 95%。

3、扣留 5 %作工程保修金,待本工程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工程保修期起始时间应以工程整体竣工日期为准。

二、投标人要求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的经济实体,生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需求,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具有法人资质、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招标范围内 劳务施工 资质要求

3.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三局一公司各单位合作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非中建三局《专业分包商名册》中不合格单位。

6.失信人不能参与投标。

7.投标单位需为一般纳税人,必须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投标方相互关联(涉及法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任一信息相同),不具备投标报名资格。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以云筑网发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上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

3.说明:已在“云筑网”(网址www.yzw.cn)完成正式供应商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成功登录后签收招标公告并点击报名;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通过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合格后并完成分供方认证,再行报名。“云筑网”(网址www.yzw.cn)。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渠道

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由采购平台公开报名产生。通过平台直接报名的供应商,按照招标公告指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资格预审,招标组织: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华东公司南京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三局一公司华东公司南京公司)负责审核,且保留现场考察的权利。

2、资格审查资料清单

(1)投标单位企业简介

(2)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

(3)企业基本情况表(格式参照附件1)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参照附件2)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参照附件3)

(6)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照附件4)

(7)投标单位提供2018年至今合作证明(格式参照附件5)

(8)投标单位资信等级证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

(9)投标单位可提供的其他证明企业情况的资料

上述1-7项资料必须提供,8、9项若有可提供,提供虚假资审资料的投标单位,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3、资格审查资料报送方式

(1)以上材料须严格按照顺序,整合成一份PDF版电子扫描件,作为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在云筑网进行上传(此资料将直接作为资信标文件参与评标打分,请务必重视)。

(2)报名期间提供资格预审查服务,在5月12日18:00前, 投标人可将预审资料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tu.shaopeng@163.com), 招标工作人员进行预审核并进行反馈,便于投标人补齐资料。

(3)投标人资审材料变更的,须更新云筑网上传资料, 最终以云筑网上传的材料为准,邮箱仅作为资格预审的通道, 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最终材料。

4、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资审时间: 2020 年 5月14日至 2020 年 5 月15日

(2)资格审查地点:评标专家集中审查,以云筑网上资审材料为准,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审查。

(3)注:资格免审:有以下情形的投标人可以免去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免审单位可以不上传附件)。

(a)、与公司已有合作项目(b)、一公司及其区域公司推荐(c)在IMS系统已准入。

五、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及方式

1、发放时间:以实际发放时间为准。

2、发放形式:招标文件发布电子版,不发布纸质招标文件。

3、发放平台:招标方通过“云筑网”(网址www.yzw.cn)进行发放。

4、发放对象:经中建三局一公司华东公司标准化设施工作组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通过网络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华东公司招采管理部

联系人:涂少鹏 电 话:155*****161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城4号楼1005室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华东公司招采管理部

2020年5月9日


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企业

□全民所有制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

□独资企业

2018年

合同额

万元

年度产能

万平米

详细地址


纳税人

信息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其他

营业执照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发证时间


营业期限


生产许

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许可证号


发证机关


被授权人情况

姓 名


身份证号


联系

电话


手 机


通讯

地址


邮编


电子信箱










说明:1、本表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部分,务必认真填写,不得涂改。

2、投标单位应保证本表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如与事实有出入,则视为无效投标。


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省 市 县工商管理局的(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本公司(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本公司参加贵方招标号为 号招标文件的投标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人:[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职务: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投标人名称)的授权代理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5:2018年至今合作证明

序号

合作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额(万元)

签订时间(2018年至今)

备注

1




2018年至今














说明:

1、提供2018年1月至今的合作证明,每份合同需提供对应的合同封面、合同额页面、双方签字盖章页面共3页扫描件。

2、每份合同提供2份对应的结算单、发票扫描件。

3、扫描件按上表顺序,依次排版。



信息来源:https://jc.yzw.cn/SL/Index?tenderSysno=*******&target=td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劳务分包 主体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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