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仙游县省级设施农业温室大棚项目申报指南
2020年仙游县省级设施农业温室大棚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第一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20号)文件精神,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0年省级设施农业温室大棚项目建设申报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省厅下达我县设施农业补助资金650万元,完成设施大棚建设面积280亩。
二、项目建设补贴内容与起补时间
凡是2019年1月1日以后建设完毕(或正在建设)的温室大棚、智能温控大棚、智能温室优先列入补贴范围,其中以温室大棚类型为最优先级予以补助。
三、补贴标准
智能温室省级财政补助10万元,起补面积2亩;智能温控大棚一省级财政补助5万元,起补面积10亩;智能温控大棚二省级财政补助5万元,起补面积10亩;温室大棚一省级财政补助1万元,起补面积20亩;温室大棚二省级财政补助0.75万元,起补面积20亩;温室大棚三省级财政补助0.5万元,起补面积20亩。多棚型申报的合计起补面积以其中起补要求高的为准。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0年5月15日-2020年5月29日
拟申报项目建设单位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至县农业农村局蔗麻站,逾期不予受理:
(1)福建省设施农业大棚补贴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见附件1);
(2)工商营业执照;
(3)2019年度财务账目收支明细材料复印件;
(4)大棚建造现场平面图、所在位置经纬度,已建大棚应提供各棚型长宽明细等情况;
(5)温室大棚主体钢架结构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质检证明,其中质检证明应包括:管材壁厚、管材内外径、材质是否为热浸镀锌管等(大棚建造规格标准见附件2)。
五、有关事项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政策,项目业主要严格按照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省定标准要求建设,项目建设完成截止时间:2020年7月31日,逾期未完成建设的县农业农村局有权予以调整。待项目建成后,由业主向农业农村局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在接到申请报告后15天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将省级补助资金直接拨付业主开户银行账户。
附件1:福建省设施农业大棚补贴项目申报书
附件2:2020年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类型与建设标准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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