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县公安局应县公安局一级网安大队建设设备单一来源公示

应县公安局应县公安局一级网安大队建设设备单一来源公示


应县公安局一级网安大队建设设备单一来源专家论证

意见公示

应县公安局一级网安大队建设设备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情况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15日起至2020年5月21日止。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或应县财政局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应县公安局

地址:朔州市应县金城西街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9*****868

邮政编码:036000

监督单位:应县财政局

地址:朔州市应县金城东街北50米

电话:****-*******

邮编:036000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采购项目所属项目名称

应县公安局一级网安大队建设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

767.6万元

项目组织单位

应县公安局

项目使用单位

应县公安局

申请理由

1.中国境内无法获取:2.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3.其他。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职称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王志钢

法律

朔州市检察院

186*****777

罗继先

高工

朔州市质监站

180*****696

刘太全

工程师

朔州市技培中心

139*****155

赵晋权

工程师

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182*****875

张晋锋

工程师

朔州市城区二中

159*****488

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应县网安大队建立一套相对完整的涉及人才、业务、实战、安全防护的综合体系,建设高效手段工具应用和技术支撑服务机制,以夯实网安业务基础,实现同朔州市局及各区县网安整体业务的信息化、规范化的管理。综合各种情况针对本次采购涉及的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存在着唯一性、特殊性,并考虑同市局和其他各县网无缝对接,综合考虑只有北京华创网安科技有限公司符合项目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特申请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论证意见

本次项目采购的主要内容舆情管控系统、电子物证实验室、4G主被动融合定位系统、临侦系统、超融合实景指挥系统等存在与市级公安和其他区县公安的数据无缝对接情况,以及数据共享,考虑到建设要求中很多产品都由北京华创网安科技有限公司独自研发生产,目前市面只有北京华创网安科技有限公司能提供相对应产品,能够保证本次采购涉及的产品的唯一性、特殊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拟采购的采购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形。鉴于以上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北京华创网安科技有限公司来承建本项目。

其他事项

朔州市中天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05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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