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家村旧村改造安置房(智能化系统工程)资格预审(施工)招标公告

包家村旧村改造安置房(智能化系统工程)资格预审(施工)招标公告

江北区包家村旧村改造安置房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资格预审(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北区包家村旧村改造安置房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09]3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安置房建设办公室,招标人为宁波航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政府出资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清河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南,规划路以北。
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859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2263.6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5900.2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6363.39平方米。
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元。
工期要求:与土建总包工程进度同步。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对拟派项目经理的审查按《关于转发甬建发【2009】42号文件的通知》(市建招【2009】07号)文件执行。拟派项目经理的施工任务量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的规定,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尚未竣工验收的变更(项目经理)施工项目(包括已核准变更的),不得有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在建施工项目。
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具体按《宁波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方法》(甬建发[2007]201号)执行)。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资格审查方法:综合评审制。
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9家。
4. 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于2012 年 1月6日至2012 年 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4.2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国际商务大楼1幢13层,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航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灵桥路157号  
联 系 人:董成浩
电话、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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