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水利局永春县水生态治理成效微电影制播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永春县水利局永春县水生态治理成效微电影制播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永春县水生态治理成效微电影制播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广播服务

采购单位永春县水利局
行政区域永春县公告时间2020年05月15日10:59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49.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永春县水利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城关留安路10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超勇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探花山工业区A6幢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先生********55
附件:
附件1论证资料.pdf

  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春县水利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永春县水生态治理成效微电影制播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永春县水生态治理成效微电影制播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永春县水利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城关留安路10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超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5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探花山工业区A6幢3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永春县水生态治理成效微电影制播服务

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永春县水利局对永春县水生态治理成效微电影制播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 项目名称:永春县水利局永春县水生态治理成效微电影制播服务采购项目。
  2. 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项目类别

数量

预算金额

1

广电服务

1

498000元

  1.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为体现永春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十六字”治水方针,体现社会各界参与水生态治理,使永春县的水利发展方式已从工程水利、资源水利向生态水利成功转变,永春县水利局拟联合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以微电影制播的形式,开展生态水利治理成果的宣传,通过文艺作品反映出水生态治理所带来的显著成效。
  2.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是福建省唯一的省级广播电视制播单位。福建电视台电视新闻综合频道(以下称“综合频道”)是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旗下覆盖面最广、历史最悠久的省级电视媒体平台,自1960年开播以来,综合频道以其公信力强、收视门槛低、受众数量多的稳定优势,获得了各级政府宣传部门与广大电视观众的绝对认可,可以为此次宣传提供政治保证和导向保证。鉴于此次宣传项目在政治把关和语言把关上的高标准诉求,以及在全省最大范围内覆盖宣传永春县水生态治理成果。目前,适合承接该项目的省级权威广电媒体仅有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一家,适合达到传播范围最大化要求的省级电视频道仅有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旗下综合频道一家,故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为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唯一供应商。
  3.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西二环南路128号。
  4. 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吴伟铨

泉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高级讲师

洪诗南

泉州市排水管理中心

工程师

苏真宝

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高级工程师

  1. 公示期限(不少于五个工作日):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21日。
  2.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 本项目采购人:永春县水利局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城关留安路105号

联系人姓名:林超勇

联系电话:158*****015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林锦瑞

联系电话:****-********

永春县水利局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9.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核 微电影 水生态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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