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经开区区域部分街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经开区区域部分街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经开区区域部分街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0年经开区区域部分街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0]0002/DYZB(F)-公-*******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转80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征仪南路33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转8010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条件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2020年经开区区域部分街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2020年经开区区域部分街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2020]0002/DYZB(F)-公-*******;
2.3 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2.4 预算金额:6,299,731.87元/年;
2.5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6 服务内容:择优选择一家供应商,负责为采购人提供道路清扫、保洁(含绿地)、垃圾清运等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注:本次服务内容中不含冬季清冰雪服务;
2.7 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政预算安排及对乙方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
2.8 质量标准:按照《平房区环境卫生考评办法》进行考核,须达到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工作专项考评合格标准;
2.9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的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城市道路环卫保洁垃圾清运等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类似的经营范围,并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5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6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
3.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供应商应具有较强的抗病毒组织能力和疫情防护水平,保证实施工作期间避免病毒传播;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于2020年05月15日至2020年05月21日16时30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 选择平房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点击“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20年05月15日至2020年05月2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下同)将网上报名成功截图、获取文件登记表(在公告下方附件中自行下载)、文件费汇款凭证等上述三项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dongyuzhaobiao@163.com),以获取招标文件(邮件命名为:XXX项目报名材料+供应商简称),逾期将不予受理。
4.2 公告期限:2020年05月15日至2020年05月21日。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4.3.1 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只接受银行汇款;
4.3.2 汇款信息:
户名: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行号:********6664
4.3.3 汇款期限:2020年05月15日至2020年05月21日16时30分(以银行实时进账单为准);
4.3.4 汇款时须备注“项目编号+文件费+供应商简称”。
4.4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登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与投标。
4.5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为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6号),特殊时期应政府统一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以邮件传递为准,供应商报名并缴纳文件费成功后,留下正确的邮箱地址即可,无需到现场提交相关申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0年06月09日0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6号)1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7、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征仪南路33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6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150090
邮箱:dongyuzhaobiao@163.com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59.94637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15日 08:30 至 2020年05月2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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