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新舟镇某部机务大队外场学习室、厂房、附属工作间、设备升级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遵义市新舟镇某部机务大队外场学习室、厂房、附属工作间、设备升级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遵义市新舟镇某部机务大队外场学习室、厂房、附属工作间、设备升级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遵义市新舟镇某部机务大队外场学习室、厂房、附属工作间、设备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一、项目编号:ZX-2020-03-ZY-01
二、项目联系人:遵义市新舟镇某部采购办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外场学习室、厂房、附属工作间、设备升级改造。
2、采购数量:1批。
3、采购预算:¥69.8万元 (人民币)
4、最高限价:¥69.8万元 (人民币)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内容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完工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须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委托授权证明(原件,由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投标供应商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需提供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提供网页截图,截图需显示有无黑名单项)。投标供应商须没有不良信用记录,若有则视为无效投标。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的内容要求须体现磋商响应人名称及查询时间,时间要求在公告发布当日起至开标前一天内任意时间内)。(复印件加盖鲜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殊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须包含装修或装饰工程内容的,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六、获取磋商文件信息:
(1)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2日9:00-16:30(北京时间)(另节假日、双休除外)
(2)购买磋商文件地点: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遵义市汇川区香港路盛邦帝标B座905)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4)磋商文件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0-5-29-09: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5-29-09:30:00
九、开标地点: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遵义市汇川区香港路盛邦帝标B座905)
十、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人民币:¥100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请于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8日16时30分前(双休、节假日除外)。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对公账户转账,并到代理公司换取收据。
单位名称: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单位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香港路盛邦帝标B栋90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市香港路支行
注:银行转账时请注明用途为“投标保证金”及“项目编号”。
十一、PPP 项目:否
十二、发布媒介: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十三、采购人名称: 遵义市新舟镇某部
联系地址: 遵义市新舟镇
项目联系人: 186*****201(韩工)、153*****206(李工)
十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参与磋商享受相应优惠。(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落实到政府采购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采[2017]6 号)的通知按规定执行。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 遇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享受少数民族待遇的省份为:云南、贵州、青海三个省份。《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关于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文件执行。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香港路盛邦帝标B栋905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9*****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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