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两房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两房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YDZB2020-01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树市人民检察院两房维修改造工程,已由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采购任务书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榆树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为预算金额,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榆树市人民检察院两房维修改造工程

2、招标范围:榆树市人民检察院两房维修改造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屋面防水维修工程、窗维修工程、庭院大门改造工程及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3、计划投资:160.2900万元人民币;

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二个月;

5、施工地点:榆树市人民检察院院内;

6、工程质量目标/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无亏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近三年(2016-2018年/2017-2019年)具有经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并加盖企业鲜章)。

5、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并且信息一致。

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须包含社保开户单位名称及社保查询账号密码)且为唯一社保,并保证其内容真实性,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鲜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 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

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

拒绝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活动。

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信用记录良好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提供网站地址及相关截图(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报名始至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11、投标人企业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自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12、 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名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在册职工。

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招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开标现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人员应与投标报名时一致。

14、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等相关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15、 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1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8至2020年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相关信息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邮箱(jlydzb@126.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131*****133取得联系进行确认(视频进行原件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简称并写明投标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未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报名无效。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家投标人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且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应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在国家企业信用公开系统查询确认;

3)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开户许可证;

6)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无在建承诺,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打印的电子证书,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须包含社保开户单位名称及社保查询账号密码;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仿,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方式)且为唯一社保,并保证其内容真实性,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鲜章;

8)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的网页截图;

9)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含法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10)外省企业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11)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信用记录良好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提供网站地址及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1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信用记录良好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提供网站地址及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1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信用记录良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提供网站地址及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图纸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每套押金1000元。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榆树市政务大厅八楼会议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树市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付甲元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榆树市繁荣大街南段

联系人:王玓

电话:****-********

监督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吉林省和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000

2020年5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改造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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