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计量科学研究院质量比较仪项目的进口产品论证公示

关于温州市计量科学研究院质量比较仪项目的进口产品论证公示


一、 采购人名称: 温州市计量科学研究院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importedProduct***************

三、 采购项目名称: 质量比较仪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质量比较仪

1

40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品牌厂家

产地

1

梅特勒托利多

瑞士

2

赛多利斯

德国

3

瑞德威科技

波兰

七、 申请理由: 本单位采购的质量比较仪,目前国内也有生产商,但国内产品核心传感器均从国外进口,存在兼容性、稳定性等方面技术短板,性能不是特别稳定。国外生产的质量比较仪,相比在稳定性、准确度等技术指标上有较大的优势。我院需配置的质量比较仪为《F2等级大砝码标准装置》的主标准器,主要承担温州地区M1、M2等级的大砝码量值传递工作,对于标准器的准确度和稳定性要求非常高。因此,为了满足我们计量标准的维护和日常的检定工作需求,特申请采购进口设备。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叶旭

律师

浙江旭峰律师事务所

郑涛

工程师

温州市农产品检验测试中心

周群慧

高工

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

邱建忠

工程师

温州机电技师学院

余文玲

工程师

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本项目采购的质量比较仪,用于《F2等级大砝码标准装置》建标工作,对仪器重复性、稳定性、准确度等方面技术要求非常高,目前国内该产品的准确度、稳定性等技术性能与进口设备有一定差距,为了满足计量工作需要,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计量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汤家桥南路质检大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陈先生、马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附件信息:

  • ********9/20205/c850fea1-fc7e-4ee9-9d4a-ed3155bb2ac1">进口产品审核表.pdf

    0.1 KB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论证 进口产品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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