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联通辽宁省分公司宣传品制作类公开市场服务商招募项目(增补)招募公告
2020年中国联通辽宁省分公司宣传品制作类公开市场服务商招募项目(增补)招募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为积极探索工程物资的“采购、订单、物流、仓储、转资”全生命周期的运营模式,拟公开宣传品制作供应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及其产品将在电子商城“公开市场”上架,需求单位在电子商城上架的产品范围内自主实施采购,2020年中国联通辽宁省分公司宣传品制作类公开市场服务商招募项目(增补)已具备招募条件(招募编号:LNGKZM-********8),现进行增补,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参与,对本次增补招募产品已确定为合格供应商的,无需再次报名参加(名单详见公告附件)。
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进行公开招募,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参与。
1.招募概况与招募内容
1.1招募内容
标段1-14:宣传品制作类(物料制作类)(招募范围分城市)
标段1: 沈阳(含省分公司本部)
标段2: 大连
标段3: 鞍山
标段4: 抚顺
标段5: 本溪
标段6: 丹东
标段7: 锦州
标段8:营口
标段9:阜新
标段10:辽阳
标段11:铁岭
标段12:朝阳
标段13:盘锦
标段14:葫芦岛
招募内容包含但不限定于:灯箱广告设施、灯箱布、标牌设施、各类展架、易拉宝、营业厅堆头、横幅、促销桌椅、帐篷、喷绘、防撞条、柜前贴、抽奖箱、纸箱等。
1.2审查方式
(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2)本项目按招募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各标段通过初步评审的申请人全部确定为本项目合格供应商。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募文件。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申请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提供近期对外开具的增值税税率为6%或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申请人具有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或订单日期为准),至少10个与本次招募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类似的国内项目业绩(提供含有合同所有当事人名称、合同标的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当事人签名、盖章等内容的页面,如为框架+订单方式,须提供框架合同及订单。证明材料不全无法认定的业绩不予认可,业绩金额以合同或订单含税金额为准)。
2.3.1沈阳市(含省本部)、大连市、鞍山市申请人需要提供至少20个该招募项目类似项目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或订单日期为准)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合同的以订单为准。
2.3.2 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市申请人需要提供至少10个该招募项目类似项目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或订单日期为准)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合同的以订单为准。
2.4 申请人为外省企业的,须在辽宁省内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需提供房屋购买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承诺具体项目中选后10日内在辽宁省内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6 严禁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公司及辽宁省联通黑名单的服务商(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招募。
2.7 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撑能力;
2.8 申请人须承诺具备向辽宁省各分公司供货、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及其他售后服务的能力;
2.9 承诺线上向电子商城提供真实有效的物流配送信息;
2.10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近三年存在违法经营记录的;
2.11 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服务商支持系统,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及专业技术支撑能力;
2.1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包括已确定为本次招募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名单详见公告附件),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申请;
2.13 与招募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申请;
3.招募文件的获取
3.1 招募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5月16日8时30分至2020年05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招募文件获取地点: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38号。
3.3招募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募文件费电汇凭证及“报名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LNCHZB@126.com(邮件标题注明“获取招募文件-项目简称-申请标段X-申请人名称”),代理机构登记信息并核查到款后,以邮件方式发送招募文件至申请人电子邮箱。
注:因银行交换电汇数据时可能存在时延,请申请人预留充足的电汇时间,招募文件获取时间截止时,申请人的招募文件费未到账的,代理机构将驳回申请人的获取招募文件的申请。
3.4招募文件费用:每套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不收取现金。
4.申请文件的递交
4.1纸质申请文件的递交为:递交纸质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即申请应答截止时间)为:2020年05月27日11时00分,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38号。因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建议申请人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申请文件。邮寄地址同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收件人:杜运博,电话186*****772;
4.2未按时递交纸质申请文件,申请无效。
4.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募人/招募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申请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照招募文件要求密封的;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募文件的。
4.4申请人须在最外层包裹封套上标明申请单位名称及参加项目名称。请申请人预留邮寄/快递时间,确保申请文件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建议申请人在接收到签收信息后第一时间与收件人联系确认申请文件是否已送达。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募公告同时在及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中国联通电子商城外网接入平台(www.unib.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招募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57号
联系人:郭经理
电话: ***-********
招募代理机构: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38号
联系人:杜运博/贾蕊/薛阳/李兴武/崔嵬/马娆(项目相关事宜)186*****772/186*****785
徐杉杉(获取文件、保证金及发票事宜)***-********
电子邮件:LNCHZB@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市北市支行
开户名: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621(该账号只接受公对公汇款)
合作方门户网站电话:***-********-3-8-2
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话:***-********-3-3-2
招募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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