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国道大帝山立交桥独柱式桥墩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04国道大帝山立交桥独柱式桥墩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04国道大帝山立交桥独柱式桥墩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4国道大帝山立交桥独柱式桥墩改造工程已经绍市公管复〔2011〕41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绍兴市公路管理处,资金来源为养护经费拨款,招标人为绍兴市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附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104国道大帝山立交桥独柱式桥墩改造工程为对104国道大帝山立交桥A匝道2#、 3#、 4#墩,C匝道2#、 3#、 4#墩,D匝道2#、 3#、 4#墩进行改造:凿除原盖梁、桥墩侧面、承台顶面混凝土,通过植筋、焊接钢筋、绑扎钢筋、立模浇筑玄武岩纤维砼,增大原桥盖梁和桥墩,在增大盖梁顶部横桥向增设两个支座。同时对破损的桥面钢筋砼铺装及桥面连续、伸缩缝进行凿除后修复,对桥台立柱出现的裂缝采取封闭、灌浆处理,并辅以粘贴碳纤维布进行加固,总投资约220万。

建设地点为绍兴市,计划工期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本次独柱加固施工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具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2011年度)资格,并于2012年1月9日至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绍兴市车站路216号火车站综合楼,联系电话0575-********,0575-********)4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交易IC卡自助报名,并需提交资料进行核验,投标申请人应委派交易员持交易IC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即购买招标文件。未及时进行刷卡报名和提交核验资料的,不予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提交四万元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出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010;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66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2月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绍兴市火车站综合楼4楼)。开标时,投标人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准时出席,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同时须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授权书(如有)、IC卡、身份证等(以上均为原件),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绍兴市公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皋埠银兴路165号 地 址:绍兴市中兴北路339号

邮政编码:312000 邮 政 编 码:312000

联 系 人:钱金巨 联 系 人:冯鑫

电 话:****-******** 电 话:0575-********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绍兴市公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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