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北气象防灾减灾中心项目
闽北气象防灾减灾中心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北气象防灾减灾中心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文件以潭发科批【2020】00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南平市气象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南平市气象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四川同创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西路与建平大道交叉口以北;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安费23637226.23元,用地面积为418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550平方米,其中地下1950平方米,地上4600平方米,建筑高度23.9米,建筑层数为六层,多层公共建筑。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体建筑工程,室外挡土墙、室外水电管网、消防工程、大门、围墙等配套工程,不包括室外景观和室内装修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3637226.2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 特别说明: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所持有的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自动作废”,本项目不允许使用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使用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投标人视为不满足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专家有权对拟派临时建造师的投标单位做出不利其投标结果的认定。因平台提供招标文件为固化模板本条款暂时无法修改,特此说明!)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开标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3、《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38号文)》、《关于公布第二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43号) 、《关于公布第三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7号)、《关于公布第四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0号)、《关于公布第五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7号)、《关于公布第六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9号)文、《关于公布第七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告知书》(闽建告字〔2019〕70号)、《关于公布第八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告知书》( 闽建告字〔2019〕84号)文、《关于公布第九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书》(闽建告字〔2019〕88号)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无需密封,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将投标保函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6、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7、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15日09:00:00至2020年05月19日23:59:59通过建阳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p://ggzy.np.gov.cn/jy/)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7:00:00之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柒万元整(¥47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任意一种形式提交: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招标编号或建阳区水吉镇桥头安置小区2#号楼(续建)工程(项目名称可简写);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需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差额部分;③年度投标保证形式:按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④银行保函形式: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依据南建筑(2019)2号文规定,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此处所指的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备注:①投标人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②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在线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交易中心现场开标会。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原件无需密封,由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将投标保函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开户银行:建阳工行支行;帐户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9558831406000009474。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提示》,鉴于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调整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方式: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06月08 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建阳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p://ggzy.np.gov.cn/jy/)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p://ggzy.np.gov.cn/jy/)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南平市气象局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天台路12号,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8853219,传真:0599-8837834
联系人: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同创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阳区童游嘉禾北路287号301室,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
电话:18159896953,传真:/
联系人:肖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建阳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p://ggzy.np.gov.cn/jy/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
联系电话:0599-58129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书院东路169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
联系电话:0599-5625566、5621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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