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示范区道路、公园、场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移交(BT)招标公告

九华示范区道路、公园、场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移交(BT)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九华示范区道路、公园、场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湘潭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投【2006】318号文、潭发改九华发【2011】13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湘潭九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移交(BT)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潭九华示范区道路、公园、场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九华示范区奔驰路以北、和平大道以东、长城路以南、长潭西高速以西

2.3 规模(结构类型、层数、建筑面积及总投资额等):为上述范围内道路(昭华路、青竹中路、民乐北路、江南大道、杉山路、湘望路、发展路等八条道路)、场地平整、市政、园林、绿化、亮化等全部工程建设内容。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为3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2月,按征拆进度分期分标段实施,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湘潭九华示范区道路、公园、场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其附属设施工程的投资建设、移交,工程分十个施工标段。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征地拆迁费6亿元,工程共分十个施工标段,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一标段:建安造价约人民币9800万元。

二标段:建安造价约人民币9900万元。

三标段:建安造价约人民币9900万元。

四标段:建安造价约人民币9500万元。

五标段:建安造价约人民币9800万元。

六标段:建安造价约人民币9900万元。

七标段:建安造价约人民币9900万元。

八标段:建安造价约人民币9600万元。

九标段:建安造价约人民币9900万元。

十标段:建安造价约人民币9500万元。

2.9 BT项目运作模式

投标人中标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在项目所在地注册组建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成立后履行中标方项目法人职责,负责本项目全额投资并分标段组织施工、建设管理、移交。

招标人负责完成本工程前期工作,并保证本项目工程能够获得批准和合法有效。

工程项目建成后,由项目公司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项目业主方接收、使用和保养,并由项目业主方根据合同向项目公司分期支付回购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2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壹级以上资质。

3.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5 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6 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按项目最大施工标段规模配备,投标人根据其施工组织方案可自行增配。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本企业正式员工且具有相关专业壹级及壹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且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7 湘潭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施工企业来湘潭市进行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必须按照潭建办发【2009】169号文件到湘潭市城乡与住房建设管理局办理备案(详见http://www.xtcin.net/article/detail.jsp?lmbh=286&N_ZYBH=420)。

3.8 湖南省以外的投标施工企业必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的规定办理“入湘施工登记证”。

3.9 所有报名单位必须按照潭建招【2010】2号文件要求进行投标保证金账号备案(详见http://www.xtcin.net/article/detail.jsp?lmbh=287&N_ZYBH=1329)。

3.10 投标人须承诺:

a、中标后在湘潭市九华示范区注册成立项目管理公司(已在本地设有满足项目要求的投资建设管理机构的除外)。

b、中标人须垫付该工程6亿元人民币的征拆费用,此笔费用由招标人包干使用。

3.11 湘潭九华示范区道路、公园、场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分为十个施工标段,投标单位必须承诺对招标范围所需的全部资金进行投资,同时参与上述十个施工标段的投标。

3.1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时不分标段按所有标段整体评价。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和项目建设投资准备金
5.1投标保证金: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本公司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湘潭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备案账户)向湘潭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只接受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不接受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人需在开标前持银行进账单到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并在投标文件中放置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5.2项目建设投资准备金(不计息):投标人可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在2012年1月29日下午5时前前向招标人指定账户交纳一定数量的项目建设投资准备金(以到帐为准)并开具收款凭据,项目建设投资准备金作为评标的主要要素。未中标人的项目建设投资准备金在中标公示期满后当即无息退付。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有意愿的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施工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含B证、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盖章复印件一套,于2012年1月6日至2012年1月12日(节假日休息),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在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湘潭市大湖路63号)办理好投标USB锁后,于2012年1月12日下午17:30前都可以在湘潭市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即自行在湘潭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含文件及图纸一套)费用要求在2012年1月30日下午3:00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逾期视为无效投标。

6.2招标文件在湘潭建设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30日下午3: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2012年1月30日2:30至3:00(北京时间)递交至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05室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大湖路63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湘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行政监督。电话:(073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富洲路98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9*****360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芙蓉路宝塔路口怡景苑财富广场A座9218室

联 系 人:易先生

电 话:139*****741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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