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农庄三期景观绿化(BT)工程招标公告

都市农庄三期景观绿化(BT)工程招标公告

都市农庄三期景观绿化(BT)工程
1、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都市农庄三期景观绿化(BT)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BT,拟采用BT(建设—移交)方式实施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江苏阳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淮安经济开发区;
(2)工程规模:工程总造价约16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日期:2012年3月~2012年11月;
(4)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5)发包方式:BT模式(建设—移交);
(6)回购期限:从竣工验收合格交付起3年内;
(7)回购方式:土地出让收益抵冲工程款或政府财政支出;
注:深圳路土建景观工程按进度付款。
4、招标范围:水体开挖、驳岸建设、铺装、小品、园路、灯光、绿化等工程施工,面积约6.4万m2。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必须常驻现场组织施工;
(8)市场准入:江苏省淮安市以外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前须到淮安市园林局规划建设处办理进淮或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进区备案手续和经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
(9)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内附企业201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0)拟投标项目现场主要管理技术人员(五大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等);
(11)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信誉:自2009年1月1日以来(指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签署日期)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16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包含本次招标范围主要项目的园林绿化工程,诚实守信,无工程施工劣迹,无不良记录,未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处分,社会信誉良好;
(12)申请人融资能力条件:申请人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不得低于560万元人民币,并能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存款资金证明,其余资金能提供市级及以上金融机构出具的不低于1040万元人民币的中长期贷款承诺函;
(13)本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14)企业财务经营状况良好并具有相应的施工管理能力;
(15)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详见淮检会【2011】3号文);
(16)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代表必须到投标现场承诺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许他人挂靠、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相关承诺;
(17)潜在中标候选人承诺中标后(中标结果公示后三天内)缴纳中标价的15%资金作为信誉履约保证金到招标人账户,中标后凭缴纳证明领取中标通知书;
(18)资格预审书面资料通过并经业主考察属实后方为资格预审合格。
(19))其它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注:资格预审过程中申请人必须现场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核验,否则不予认可。
6、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超过9家,则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规定,通过“随机抽签法”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中确定9家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则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随机抽签的时间待资格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随机抽签地点为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7、请申请人于2012年 1 月 6 日至2012年 1 月 12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时投标单位需现场缴纳100元资格预审文件费。
8、已办理加密锁的投标企业不再接受现场报名,未办理加密锁的还需携带有关资料(详见淮住建办【2011】75号文件内附件材料,可登录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网上报名”查阅)到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现场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9、现场报名时还需携带拟选派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1)申请截止时间为2012年 1 月 18 日 下 午 2 时 30 分,地点为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五 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11、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2、招标人地址:淮安市迎宾大道8号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淮安市苏州路8号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
13、本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11年 1 月 6 日至2011年 1 月 12 日。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招标人:(盖单位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栏:
经办人:

部门分管领导:

行政监察:
年 月 日
管委会分管领导意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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