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招标公告
人防工程招标公告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远大?中央公园四期二标段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人防工程
编制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5月15日
远大?中央公园四期二标段
人防工程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1.1投标须知前附表表1-1 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2.1 | 招标人概况 | 名称: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1.2.1 | 项目名称 | 远大?中央公园四期二标段 |
1.2.1 | 项目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南湖大道261号 |
1.2.2 | 招标范围 | 人防检测工程 |
1.2.2 | 招标工程特征 | 建筑面积: 约138354.69m2 主体结构形式: 剪力墙结构 主体基础形式:桩基础、筏板基础 |
1.2.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660日历天 |
1.2.2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2.2 | 安全要求 | 四川省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
1.2.3 | 投标人资格 |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是承接过相关项目,且完成质量较好。同时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投标单位须提交相关证明供招标方复验。 |
1.2.2 | 承包方式 | 专业分包 |
附B | 计价及支付形式 | 固定单价计价 进度付款支付比例: 1.工程进度达到预留、预埋安装结束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暂定合同总造价30%; 2、工程进度到达门扇进场安装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暂定合同总造价30%; 3、所有设备安装完毕,乙方取得评估报告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已审核的结算总价的100%。 |
1.2.7 | 踏勘现场 |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递交投标文件则视为投标人对本招标工程现场条件、工程位置、周围环境、道路、交通、材料堆放场地、雨污水排放、地下管线及障碍物等情况已详细了解 |
1.3.2 | 投标答疑会 | 不统一组织,如投标方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有疑义,请联系招标方联系人进行确认 |
附A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正本贰份 |
1.4.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期结束后 30天 |
1.4.4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无 |
1.4.8 | 递交投标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南湖大道261号项目部 联系人:邹勤 |
1.4.9 | 投标截止时间 | 以云筑网上的时间为准 |
是否有拦标价 | □是;拦标价元; ■否 | |
1.5.1 | 开标时间 | 开标时间:以云筑网上的时间为准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南湖大道261号项目部 |
1.7.3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无 |
1.2.1项目概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及承包方式
(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本次招标工程特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安全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是承接过相关项目,且完成质量较好,同时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投标单位须提交相关证明供招标方复验。投标方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招标方招标要求,工期在招标方招标要求基础上只能提前,有能力实现这两个目标的投标方才有投标资格。
1.2.4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2.5 商业技术信息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信息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2.6 语言文字与计量单位
(1)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招标人概不负责。
(3)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2.7 踏勘现场
(1)投标人视实际需求,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
(2)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3 招标文件1.3.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2)主要合同条款;
(3)图纸或技术方案;
(4)投标文件格式:
A、投标函;
B、承诺函;
C、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
D、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照本章1.3.2节约定,在指定时间内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3.2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取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对于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的须联系招标方联系人进行解释说明,投标人未于指定时间提交相关问题造成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存在误区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10天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4 投标文件1.4.1 投标文件的组成
A、投标函;
B、承诺函;
C、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
D、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E、项目管理人员机构组成、专项技术施工方案等(如有)
F、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纳税人证明(一般或小规模)、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国税及地税))。
1.4.2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内容:
(a)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劳务、机械设备、利润、税金及政策规定的各项应有的全部费用。
(b)投标人应到工地现场踏勘以了解相关足以影响投标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增加费用、索赔及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c)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投标单位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不再调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单位有权调整工作内容,变更品牌及材质等,变更的内容相应调整,但变更部分的材料价格须经招标单位认可。
(2)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a)报价时以招标人提供的清单为基本,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依据市场行情自主进行投标报价;
(b)投标文件报价中单价、合价均采用人民币表示。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及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进行自主报价;
(c)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当包括完成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除本招标文件或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得调整;
(d)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入;
(e)招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中明确的由承包人承担的或考虑的所有工作及内容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后一并计入投标报价中;
(f)招标人反对低于成本进行报价,投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本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充分考虑合同期间的市场风险,确定合理报价。
1.4.3 投标有效期
(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4.4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2)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a)负责受理投标保证金的账户:
户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
(b)投标保证金/保函具体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4)投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况,经招标办批准同意,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a)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在投标后无正当理由和书面澄清即撤回投标的;
(b)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c)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份予以赔偿;
(d)投标单位串通投标的。
1.4.5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应按 “投标文件格式”编制。
(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a)投标人必须根据总工期要求编制详细施工进度计划,设备进退场计划,材料进场计划;
(b)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及本工程具体情况充分考虑风险因素,以决定是否投标,一旦决定投标,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书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视为重大偏差。
(3)投标文件应在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如有)加盖印章。
1.4.7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2)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规定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
(3)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也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1.4.8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或送达的,视为逾期送达。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4.9 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人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
(2)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期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4)提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人有权依法重新招标或不再招标。
1.4.10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2)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4)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5 开标1.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1.5.2 开标程序
(1)招标单位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未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认可开标程序和结果。
(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当众解密起封投标文件,检验投标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身份,宣布收到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单位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
(3)开标时,如投标人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书无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并记入企业、项目负责人信用档案。
(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评审:
(a)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的;
(b)不符合本须知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规定的;
1.6 评标1.6.1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招标人依据合理低价、工期质量保证、技术方案、企业信誉、其他优惠条件等要素,综合考虑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人不需向投标人解释评标定标的具体决定原因、要素。
1.6.3 废标条款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其所报造价不作为计算评标基准价的依据: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未约定需缴纳保证金的除外);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邀请名称不一致的;
(5)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资格不符的;
(6)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9)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控制价的;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招标人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1)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12)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标准的;
(13)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4)经招标人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15)负责人未到场开标的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到达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团队出现同一人的;
(2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23)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4)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25)招标人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26)以上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评标成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1.6.4 投标文件的澄清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认为需要,可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单位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印鉴,签字或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1.6.5 评标过程的保密及得分更正注意事项
(1)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的资料和授予合同的有关信息,都不得向投标人或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1.7. 合同授予1.7.1 中标通知
(1)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2)定标后,招标人于2 日内在中建集采平台公示评标结果和定标结果。
(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 履约担保
(1)在接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要求。
(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履约担保的正本由招标人保存,办理担保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7.3 签订合同
(1)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 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使用集团、公司合同示范文本草拟工程分包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8 纪律和监督1.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9.1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函投 标 函
致: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 )的投标总报价,项目,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1.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该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充分领会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述投标方应尽的实质性的权利与义务。我公司保证不会对招标文件产生不利于双方友好合作关系和将增加贵公司招标范围内经济支出的重大误解。
2.我公司了解并同意:如果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贵公司要求的时间签署正式合同或坚持提出附加条件,贵公司有权另选其他投标单位。
3.我公司知道并同意贵公司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所收到的最低价格或其他任何投标书,并且无义务向未中标单位解释原因。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其它说明事项: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
委托代表人(签字/印章):
年 月 日
2.承诺书承 诺 书
致: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同意并了解招标文件所述内容,自愿参与本工程投标,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
1.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该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充分领会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述投标方应尽的实质性的权利与义务。
2.我公司确认,贵公司发出的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为不可割裂的整体。
3.我公司保证中标后不会对中标价格提出任何异议,更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贵公司针对中标范围的价款要求额外补偿。不会以不了解招标文件、合同文件为由曲解、片面理解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或割裂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断章取义,向贵公司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在本工程的履约过程中,如因我公司的工期、产品质量等未达到双方签署合同中所约定的标准及贵公司根据工程进展而做出的调整的要求时,我公司保证承担因此而给贵公司带来的所有经济上的损失。
5.我公司将本工程作为重点项目对待,保证不会出现质量、工期、资金等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现象。为满足贵公司在质量、进度、安全、环保上的要求,我公司将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各项施工资源满足贵公司的要求,并保证不会因此而向贵公司提出增加任何补偿要求。
6. 我公司对贵司提出的付款条件、结算方式完全同意。我公司承诺无论本工程最终的成本状况如何,将不会违背合同基本原则而向贵公司要求增加或补偿合同文件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7.履约过程中,我公司保证能根据贵司的要求,按时、保质完成相应工作,并且不会因我公司自身原因而向贵公司要求补偿任何费用。
8.我公司派出承担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将全面代表我公司(法人单位)履行合同文件所约定的一切相关职责。我公司负责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一切与本工程有关职责行为皆由我公司(独立法人单位)直接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均加盖公章。
4.工程量清单5.专项技术方案等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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