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2020年在建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经开区2020年在建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单位: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按照企业自行确定的采购方式对经开区2020年在建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谈判采购,现借助大庆高新区政府采购平台发布公告,欢迎供货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经开区2020年在建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XQWFZB2020-032

(三)标段划分:1个标段

(四)资金来源:经开区管委会投资

(五)项目预算: 20万元

(六)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上限20万元,项目验收后按折扣率换算的单价计算费用总额,超过20万元的按20万元计算。参考《大庆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的批复》(庆价函发〔2013〕15号)文件报折扣率,项目控制费率80%,报价超出检测折扣率控制价的无效,零报价无效。报价应包括成本费用、利税、运杂费、安装费以及其它全部费用。本项目折扣率最多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采购方式:竞争谈判

(八)招标范围:对经开区2020年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抽样监督检测,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3个方面。

(九)计划工期:1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需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资质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要求。

(二)资质条件: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必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

(三)信誉要求:近3年内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递交响应文件当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由评标专家在评标现场当场查询)

(四)财务要求: 无

(五)其他要求:1.如果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招标会议的,授权代表必须提供近期(开标当月前两个月任意一个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表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明细表原件。如授权代表为劳务派遣公司人员,须提供投标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原件、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劳务派遣公司近期(开标当月前两个月任意一个月)为劳务人员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明细表原件及投标企业为劳务人员向劳务公司支付劳务费用证明材料原件。2.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行为记录。

(六)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开始时间: 2020 年 5 月 15 日

2、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选择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www.hljcg.gov.cn/)下载。(其他途径取得招标文件无效)

3、文件获取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汇至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账户,汇款时务必注明“(GXQWFZB2020-032)文件费”如不按此格式书写,不予确认,视为未按规定缴纳,后果自行承担。

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0248

开户行:建行开发区支行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 5月19 日 9时 00分。

2、递交地点。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兴大街4号知行大厦A座15层开标大厅)。

3、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指定的投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现场投标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现场投标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0年 5月 19日 9时 00分。

2、开标地点。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兴大街4号知行大厦A座15层开标大厅)。

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投标单位只能委派一人参加开标,且须提前半个小时( 8点 30分)到达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兴大街4号知行大厦A座3号门办理入场手续及测温,如因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造成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能到达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出后,如有变更(如:变更公告、澄清或修改公告、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选择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www.hljcg.gov.cn/)”告知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主动自行查看。所有投标人均有义务定期登陆上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在上述网站的更正公告和变更公告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且已为各投标人知悉(公告自网上发出后,即视为已确认接收),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项目相关文件的事宜,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下载而产生的全部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180*****797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大庆市高新区新兴大街2号A座15楼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话: ****-*******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督抽检 质量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