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段堤防应急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白马段堤防应急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浦江县浦阳江白马段堤防应急加固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PJZB-SG2012-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江县浦阳江白马段堤防应急加固工程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水利厅以浙发改投资【2011】1434号批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100% 。浦江县河道管理站为该项目业主。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简况:本工程分为二个标段, 0+000至0+705段为I标,包括堤防、堤防上相应排涝泵站、涵闸、机电设备安装、河道清理、橡胶坝坝体等,预算约2309万元;0+705至1+950(至第二污水厂)为II标,包括堤防、堤防上相应的排涝泵站、机电设备安装、河道清理、涵闸等,预算约1896万元
2.2建设地点: 位于浦江县浦阳江白马段
2.3计划工期:2012年12月30日前完工
2.4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申请人的企业信用等级应为AA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须由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且企业信用等级已在“信用浙江”网上公示,并在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2005年1月1日以来须承建过橡胶坝工程且承建过800万元(含)以上堤防或河道整治的施工业绩。
3.2 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的本企业在编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不在被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
3.5投标人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1已取得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有效资格的投标申请人:①单位介绍信;②经办人交易员证;③经办人身份证。
4.2未取得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有效资格的投标申请人:①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申请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③经办人本单位在编人员证明资料(提供单位社保在编清单或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4.3投标申请人同时提供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投标申请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2005年1月1日以来承建过橡胶坝工程且承建过800万元(含)以上堤防或河道整治的施工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和验收证明等业绩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将在浦江公共资源网上公布。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和购领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月6日—1月12日(法定休息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00- 4:00时。
7、集中受理地点: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83号)
联系人:傅俪见 黄帆 联系电话: ******** ********
8、投标人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购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交易席位费500元,售后不退。
9、未取得“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有效资格”的投标申请人,请至少在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办理交易会员手续,否则将因不能通过会员资格确认而无法受理投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浦江县河道管理站 代理机构(盖章):浙江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浦江县月泉东路218号 地 址:浦江县和平南路18号供销大楼三楼
联系人:楼女士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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