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2020年报废汽车(新乡地区)”询价竞卖销售公告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2020年报废汽车(新乡地区)”询价竞卖销售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对下列报废设备进行询价销售,邀请合格的回收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2020年报废汽车(新乡地区)”询价竞卖销售

二、项目编号:郑物供询(废旧)2020-10号

三、项目废旧物资清单:


标段

名称

单位

数量

存放地点

所属单位

备注

1

报废汽车

1

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地区所属各单位含沿线)

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地区所属各单位)

小型汽车(三吨以下含三吨)

大型汽车(三吨以上)

税率3%

四、购买单位资质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法人资格及工商部门核定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经营范围。

2. 具有河南省商务厅注册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书和新乡市商务局出具的汽车拆解回收证明。

3. 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环境影响报告书”。

4. 中标单位需承担拖运费用及相关人员的费用。

5. 上岗人员必须持相关资格证上岗。

6. 报名时需携带相关资质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回收商务必在2020年5月日到现场看货,以实物为准,过期不候;不现场看货,造成盲目报价,或中标结果公布后提出放弃、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拒不提货的回收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不予退回保证金、取消其今后参加该类型废旧设备招标资格等)由回收单位负责。回收单位承担提货、拆解、运输等费用,进入现场的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切割必须用乙炔,不许用液化气等替代。

六、回收单位及其拆解人员须服从发货单位的管理并签订安全协议,各项解体设备、设施、工具及器具等应符合国家、铁路行业安全管理规定。

七、报价要求

1、请于2020年5月20日 11:00时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并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价单”装订密封后送达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市场经营部801房间,逾期未送达相关资料的购买单位将不能被确定为成交购买单位,其提交的报价不被接受。

2、密封件封面需标注“此报价单于 2020 年5月11日11:00时前不得开启”。

3、本项目不接受传真报价,不接受手填报价(需电子版打印报价单)。

4、联系方式:

看货咨询联系人:宋磊联系电话:133*****818

资料收集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郑州市管城区货栈街142号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邮编;450000

八、销售规则:

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高的购买单位将被确定为成交单位。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市场经营部

2020年5月15日

报废汽车报价单

标段

名称

单位

数量

报价

备注

1

小型汽车

1

报价有效期一年

2

大型汽车

1

投标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0年____月_____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销售 汽车 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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