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2012年度废旧物资回收商招标公告
电力公司2012年度废旧物资回收商招标公告
浙江省电力公司2012年度废旧物资回收商资格预审公告
一、浙江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将对报废的电力、非电力设备材料等进行网上竞价出售,现通过资格预审的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回收商报名参加。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回收商有资格参加2012年浙江省电力公司废旧物资网上竞价活动。
二、回收商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法人资格及工商部门核定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范围,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县(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核准的资源再生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专用)。地方政府对回收商资质有特殊要求的,需经地方政府批准后,方可确认为合格回收商;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资格申报;
4.具备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出现亏损,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提供银行相关证明或二年单位财务报表;
5.一年之内未发生两次及以上违约行为;
6.近三年废旧物资回收过程中未出现过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纠纷和群众性事件;
7.具有拆卸场地和装卸运输能力;
8.有意向参与现场线路竞价的回收商,需提供浙江省电力公司110kV及以上铁塔线路现场拆旧合同作为业绩证明。如无相关业绩,需有2家及以上浙江省电力公司下属市级供电企业推荐意见;
9.有意向参与危险品竞价的回收商,需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10、在浙江省电力公司系统内无《浙江省电力公司关于对行贿行为登记查询的管理办法》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三、资格审查申请书
(一)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编制和提交申请书的全部费用,无论资格预审结果如何,招标人都不对这些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二)申请书的文件组成
1、申请书
申请人应不加任何修改的按附件1格式提交《浙江省电力公司2012年度废旧物资网上竞价资格审查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其他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通过年检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校验后退还);
(3) 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校验后退还);
(4)申请人认为还需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申请人若提供虚假资格文件或者隐瞒对己不利的事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在浙江省电力公司系统内废旧物资回收投标资格。
(三)申请书的签署
申请人应按要求编制一份完整的申请书并由授权代表逐页签字。
(四)提交申请书
申请人应将申请书及全部文件材料(附件应密封包装)分别装订成册,按要求提交给招标人。
四、愿意参加本批资格预审的回收商,请于2月20日9:00-14:30前将上述书面文件提交至浙江浙电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78号306楼会议室)。逾期提交的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及电子邮件提交。书面文件概不退回。
五、资格预审文件审查
1、招标人将组织资格预审委员会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查。
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按照申请人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规模、财务状况、主要业绩),择优确定三名及以上申请人为本次招标资格预审合格的入围回收商。
3、资格预审将按照《浙江省电力公司招投标廉洁信用等级评价暂行办法》文件规定,对申请人进行廉洁信用评价。
4、经资格预审,招标人可拒绝任何不符合本次招标资质要求的申请人,且无须说明任何理由。
六、资格预审结果另行通知。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可向上述资格预审合格的入围回收商签订《浙江省电力公司网上竞价出售废旧物资的协议》。获取招标文件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预审合格的入围回收商。
七、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浙电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78号 邮编310003
联系人: 洪海阁、王一杰
联系电话: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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