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平乐骨科医院施工电梯租赁 招标公告
中建三局平乐骨科医院施工电梯租赁 招标公告
平乐骨伤科医院改造项目
施工升降机租赁招标文件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经理部
2020 年5月 20日
投标邀请书
致:公司:
我公司现诚意邀请贵公司参加我单位在平乐骨伤科医院改造项目的施工升降机租赁投标工作,贵公司请于2020 年5月20日12:00前在云筑网上进行网上投标,逾时将被视为弃标,我公司不再受理。
一、招标时间、地点及定标原则
1、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在“云筑网”(网址:http://cscec.jc.yzw.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20年5月 20日-5月25日。
2、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5月 25日 12:00 ,网络投标截止时间与此同步。
3、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投标人可在2020 年5月 21日 12:00 前通过“云筑网”提出问题,招标人在2020 年3月21日 17:00前通过“云筑网”进行答疑。投标人未及时下载答疑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各单位云筑网投标时需将盖章版投标文件作为附件同步上传,截止时间:2020年 5月25日12:00。
5.联系人:贺诗贤,15989514950;罗敏慧,15813860293。
6.定标原则:公司设备装备情况,合作业绩、公司信誉度、合理单价中标。
二、本招标文件组成
1.投标须知
2.投标书
三、投标文件内容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建机一体化企业证明等复印件盖公章;
2)经投标人在每页加盖投标人合法印章以表示认同的本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投标人此外所做的任何标识均被视为无效;
3)投标书:企业基本情况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承诺书、投标方廉洁从业共建承诺书、债权债务不转让承诺书、联合体投标协议(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生产能力证明和其他资料等。
4)投标人分项报价与总报价及报价优惠条件;投标人收到本招标文件后应到承租方项目部现场熟悉本工程具体情况,投标人是在充分熟悉本工程现场和施工需要基础上所作出的准确报价;其完成本出租工程工作内容所需额外增加的其它任何费用,承租人方将不予考虑。
以上所有投标文件/资料均须采用A4纸张双面打印并加盖投标人企业合法印章,用透明文件夹装订密封后送达承租方;否则,视为该标书无效。
谢谢贵公司的支持与合作!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经理部
2020 年 5月 20日
投 标 须 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第124号文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承租人(方)与业主(开发商)签定的平乐骨伤科医院改造项目合同/协议书及其补充(若有)等有关规定,经业主(开发商)同意,总承包方决定对本工程设备租赁(以下简称本工程设备租赁)组织招标,择优选择出租人(方)施工。第一章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平乐骨伤科医院改造项目
2.工程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兰四路15号
第二章 招标范围
1. 本招标项目施工升降机租赁详情如下 (租赁型号及台数、进退场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序号 | 型号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 | 计划进场时间 | 计划退场时间 |
1 | SC200/200(低速) | 1 | 最终安装高度56.8m,0-36m/min | 2020.6.1 | 2020.9.17 |
2 | SC200/200(低速) | 1 | 最终安装高度53m,0-36m/min | 2020.6.3 | 2021.6.26 |
3 | SC200/200(低速) | 1 | 最终安装高度48.5m,0-63m/min | 2020.6.5 | 2020.12.29 |
2.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机械租赁是应当前施工需要而确定的,若因施工组织设计优化致机械需求与本次招标要求不同时承租人(方)将有权重新确定其单价和租赁期。
3.1施工升降机租赁工作内容及租赁费用包含:施工升降机租金、进出场及安装拆卸(含安装、拆卸、进出场运输、锚固、检测取证、调试、附着、基脚等费用);施工升降机大修理、经常修理、保养及配件、润滑油等购置费用;每台施工升降机满足承租方施工需求(随叫随到)所必需配备的操作工(需持证上岗)工资、加班工资、奖金、生活费、以及保险、安全防护设施及其他费用;施工升降机顶升、加节、附墙、预埋件材料(不回收)及人工费等。
3.2施工升降机租赁费中,关于施工升降机操作人员人工费须注意事项:
a. 出租方(投标人)配备的人员不得疲劳工作,同时出租方(投标人)对施工升降机操作人员的工作安排及相关薪酬,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承租方(招标人)每发现一次,有权对出租方(投标人)处于人民币5000元/次的罚款,同时,出租方(投标人)还须对所有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b .每台施工升降机每班作业人员按须配备施工升降机操作人员(均需持证上岗);并配备标准化胸牌,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微信群,实行群内每日自检报告制;
c.出租方(投标人)配备的施工升降机操作人员须满足承租方(招标人)随叫随到的施工需求。一旦出租方(投标人)达不到本条款规定,每出现一次,承租方(招标人)有权对出租方(投标人)处于人民币1000元/次的罚款,同时,出租方(投标人)还须承担由此给承租方(招标人)带来的相关损失;
3.3现场施工升降机附着的操作平台由承租方(招标人)负责;除此以外的所有焊接、自制、安装材料、机具等均由出租方(投标人)负责,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施工升降机租赁费内;
3.4对于招标文件内承租方(招标人)提出的拟招租设备型号,投标人原则上不得使用主要性能指标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设备型号进行投标报价,否则,招标人有权对相关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3.5所有附墙预埋件的制作、安装、焊接等均由租赁单位负责,其费用已包含在租赁费中。
第三章 承包方式
1. 本工程设备采取价税分离的综合单价形式报价,租赁期暂定,实行合同单价包干,租赁期按实结算;且本招标书范围内所有出租项目的中标单价不因机械报批报审及市场价格变化而调整;核对完有关手续后15日内双方完成本出租工程合同文件的签定事宜;
2. 出租人(方)包人工、包维护材料、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安装、包拆卸、包进出场运输、包锚固费、包检测取证、包调试、包附着、包税票、包日常的维护、服务以及有关手续等;
3. 每月1日与15 日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并形成签字、盖章完整的书面记录及影像资料记录,予以项目部留存。且定期检查完成情况作为月度支付租赁费用的依据之一,定期检查及保养表格格式按省统一用表执行。
4. 操作人员住宿床铺、伙食费用自理。在项目条件允许情况,承租人(方)提供搭伙方便;承租方统一管理出租方工人,提供出租方所有人员住宿,若因条件原因无法满足人员住宿,出租方自行解决,承租方不补偿任何费用。
5. 设备停置时间,若因承租人(方)的原因停工时间不足一个月,则出租人(方)的设备不能予以报停;若承租人(方)遇特殊情况,并且停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的,承租人(方)应书面通知出租人(方)。相关费用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第四章 租赁期
1. 满足承租人(方)和业主(开发商)要求以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1.1租赁开始时间: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完毕,经过检测合格、几方验收合格,承租人(方)开始使用之日起。
1.2租赁截止时间:承租人(方)书面通知出租人(方)停止使用/租赁设备之日止(乙方应提前7天通知)。
2.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工期顺延需增加租赁期以承租人(方)书面通知为准。
3. 承租人(方)提前7天通知出租人(方)设备及配件进场安装或拆除退场,出租人(方)必须按承租人(方)通知要求及时形成生产能力或拆除退场;否则,一切责任由出租人(方)承担,并须承担因此给承租人(方)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第五章 质量要求
1. 出租人(方)员提供的机械需机况良好,品牌机械。出厂时间为3年以内的设备,否则承租人(方)有权拒绝其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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