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车式热处理炉招标公告

台车式热处理炉招标公告

台车式热处理炉招标采购邀请

我单位欲购置 台车式热处理炉1台 ,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贵公司参加投标。

投标人须知:

1.招标单位:济南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内容: 台车式热处理炉1台
3.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4.供货期要求:2012年4月15日投入使用。
5.结算方式:现付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预付款需供方提供等额银行履约保函。
6.投标文件:壹正叁副,密封加盖单位、法人印鉴。
7.标书费500 元(不退还)。
8.投标者需交纳保证金 30000 元(银行电汇,可退还)。
9.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月12日上午9点,逾期不予受理。
10.开标时间:2012年1月 12 日上午9点30分。
11.投标地点:济南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室
12.开标地点:济南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室
13.联系人:刘玲 电话:****-******** 王靖 电话:****-********
王铭新、孙卫东 电话:****-********
14.招标单位地址:济南市槐荫区槐村街73号,邮编:250022
15.开户单位名称:济南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建行济南槐中支行
账号:********149*****8210

济南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公室
2012年1月6日

附件:

台车式热处理炉招标技术规范

一、主要用途
主要用于风电机座、液氨液化石油气等铁道罐车罐体、焊接转向架构架及压力容器等大型焊接构件焊后去应力退火。

二、主要工件技术参数
1、风电机座(3.0MW)
最大外形尺寸为:12040mmx4160x1682mm。
最大板厚:70mm
材料:Q345E等
2、液氨、液化石油气罐车罐体
最大外形尺寸:17360 mm×φ3150 mm
最大板厚:28 mm(局部50 mm)
材料:EN10029 460/630 NL2欧洲标准、P400NGJ4(NF A 36 215)
3、焊接转向架构架(JNZ-160型转向架)
最大外形尺寸为:2300 mm×3200 mm×500 mm
最大板厚:14mm
材料:S355J2+N等

三、设备主要技术要求
1、有效加热区尺寸:18000 mm×4600 mm×3500mm(供参考)。
2、最高使用温度:700℃。
3、加热方式:天然气加热(热值约8400Kcal/Nm3)。
4、额定电压:AC380V 50Hz 3N。
5、最大燃气消耗量由供方设计确定。
6、装炉量:≥80吨(不含垫铁)。
7、控温精度:±1℃。
8、加热控温区数不少于10区。
9、烧嘴布置与选用设计合理,要保证炉内温度均匀,无局部过烧现象。
10、升温、降温速度在80~150℃/h可控。
11、有效加热区的温度均匀性(按GB9452-2003测定):≤±10℃。
12、台车应有足够的刚度,采用电机传动,手动控制,应具有联锁保护功能,行走速度6~10m/min。提供垫铁尺寸(技术)要求。
13、台车上设置中间炉门,可实现分段使用,两热处理室可以分别独立热处理。
14、炉体结构由供方自行设计,炉体表面温升≤40℃。炉门须启闭灵活、可靠,便于操作,保温效果应良好,门框应有较强的防变形措施,炉壳应当采用足够厚度的钢板制成,顶部应有维修平台,加热元件应分布合理,确保炉温均匀性及维护方便。
15、采用微机自动控制系统,通过主控面板设置各项参数, 升温速度与降温速度可调,满足热处理件的加热、冷却要求,热处理参数应能记录、调阅、打印。
16、具有设置过程报警系统,如工艺参数超限报警、加热系统安全报警等。
17、烟气排放应达到国家GB/T9078-1996《工业炉窑烟尘排放标准》排放标准,有害气体的排放含量低于国家环保标准规定值。烟囱安装有支撑固定装置,顶部设有避雷针、防雨帽。
18、台车式热处理炉各部件的设计、制作、检测、验收等应符合以下标准的规定:
1)GJB509A-95热处理工艺质量控制要求
2)JB/T7629-94《耐火纤维炉衬的设计和安装规范》
3)JB/DQ5071-92《筑炉守则》
4)QJ1428-88《热处理炉温度控制与测量》
5)JJG617-96数字温度指示调节仪
6)JJG3511-96热电偶检定规程
7)GB9452-88《热处理炉有效加热区测定方法》
8) GB/T2997-2000致密定形耐火制品体积密度、显气孔率和真气孔率试验方法
9)GB/T9078-1996《工业炉窑烟尘排放标准》
10)其余按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部颁标准。

四、投标要求

1.技术文件
1.1供方提供的投标技术文件中应提供较详细的设计方案(附图),说明台车式热处理炉的设计周期、制作周期、安装调试时间,并详细列出空炉升温时间、空炉损耗功率、表面温升等技术参数号,说明密封装置、行走装置、驱动装置方案。
1.2分项报出主要配套件如耐火材料、 保温材料、耐热构件、测温仪表、控制仪表、热电偶(电阻)等的生产厂家及所购产品质量级别、型号规格、价格。
1.2在设计和制造中的重大更改,需要事先通知买方评审确认,并以纸质文件存档。但是不能免除供方设计和制造的责任,由于更改造成的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1.3 所有的文件采用中文书写,提供以上文档的所有电子文档(所有图形文件为DXF矢量格式,文本文件为WORD文档),以光盘形式提供。
1.4 合同生效后30天内,供方提供安装地坑图、基础图及风、水、电、气进线位置、要求等相关技术资料(复印件)4份及电子文档。包括:
●设备总图、大部件图、易损件图纸(配备电子版资料)
●基础图
●有效加热区图
●机械原理图
●电气原理图、接线图
●天然气进气管道图
●操作、维修及维护手册
●易损件、标准件清单、牌号、规格、参考价格

2.安装、调试及验收
2.1 供方在投标时提供验收条款、验收技术条件和标准,双方签定最终验收协议。
2.2 预验收:设备、配件等需要在供方现场进行预验收时,供方应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进行测试操作与技术指导,并解释所有技术问题。
2.3 终验收:安装、调试及终验收在买方现场进行。
2.3.1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按生产节拍运转,无故障后连续运行三个工作班,各项技术指标及运行参数应满足相关规定。
2.3.2 验收按双方认可的验收标准进行,内容包括:各种配置、性能、精度、可靠性、安全性、炉温均匀性、炉表温升及系统功能、控制系统稳定性等。特殊检测仪器由供方提供。
2.3.3 所有仪器仪表的检定费用由供方负担。
2.4 供方应提供质检合格证及外购配件合格证明书及使用说明书。
2.5 验收合格,但不能免除安装、调试、使用过程中供方对货物的缺陷应负的责任。

3.质量保证
3.1 质量保证期自双方最终验收签字起12个月。
3.2 质量保证期内如有零部件损坏或修改设计,自更换该部件或修改设计组装完成之日起再对该修改部分保修一年。
3.3 对于关键元器件另行制定单独的质量保证期,在投标时明确。
3.4 供方应承诺对设备提供终生维修及质量保证期内、外的控制系统免费升级服务。

4.售后服务
4.1 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由供方免费负责,应提供1年内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易损件及备件。供方在得到服务通知(电话、传真或信函)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如用户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需派人员到厂处理时,应在48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排除故障。
4.2 在使用过程中,供方及时提供用户相关技术咨询、现场技术服务及维修用零备件,并提供跟踪服务。
4.3 质保期外,供方应与用户建立良好的售后服务关系。发生故障时,供方应在接到用户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如需派人员到厂处理时,则保证在48小时内。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5.人员培训
供方应免费对买方工艺、维修、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之能够掌握设备的正确使用、检查、维修和保养等方面的知识。
6.包装要求及运输方式
供方负责设备到厂前的包装和运输,包装运输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标准。包装材料必须能够适应气候的改变,做到防震、防蚀、防水,以适应铁路及公路运输要求,确保产品不受损伤。应明确吊装要求,在装运过程中因包装质量造成的产品损失由供方承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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