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盘活交通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盘活交通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批准,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盘活交通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咨询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将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其他公开招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盘活交通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咨询服务
(二)项目地点:贵州省
(三)项目类别及结构类型:公路交通工程
(四)资金来源及项目投资估算额:国有资金*******.00
(五)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存量资产清单库,最终形成《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盘活交通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实施方案》并通过业主验收评审。
(六)项目概况:为了加快盘活贵州省交通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充分挖掘自身“造血”功能,提升交通资产的经济效益和使用效率,建立“资产变资金,资金变资本”的良性循环体系,助推贵州省交通强国建设,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拟开展盘活交通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工作。为保障存量资产盘活工作的顺利开展,拟择优选择中介咨询机构为该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二、招标范围
(一)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盘活交通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咨询服务;标段编号: S****************001001;标段类型: 其他
(二)该项目招标范围: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盘活交通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对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存量资产清单库,梳理资产处置中存在问题、难点和支持政策,明析分类方案,编制盘活存量资产实施方案。
(三)本工程不采取简易程序法。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受托资产管理: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最近的连续3个月的即可)。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无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则提供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无。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 ,且允许中1个标。
(四)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2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受托资产管理,如联合体成员中有律师事务所,则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1~5款要求。
(五)其他: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电话:****-********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纪委监察室电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可于2020年05月16日至2020年05月22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guizhou.gov.cn)购买下载。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图纸或其他文件每套0.00元,参考资料(仅限公路交通工程)每套售价null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6月05日13时00分00秒。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遵义路65号)。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延安西路66号 |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66号汇金星力城商务楼17层 |
联系人:赵先生 | 该项目联系人:刘菊红、李博闻 |
电话:****-******** | 该项目联系人电话:****-********、155*****029 |
八、备注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