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中心摄像及非编设备 招标公告
融媒体中心摄像及非编设备 招标公告
[2020-05-17]
黎川县融媒体中心摄像及非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ZQC-LC-2020-T002)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FZQC-LC-2020-T002 1.2项目名称:黎川县融媒体中心摄像及非编设备采购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预算金额:350000元 1.5采购需求:
1.6合同履行期限: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供货并交付使用。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响应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响应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响应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在2020年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2.2、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2.3、本项目的特定要求: 1)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磋商时,必须提供响应供应商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现场审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0日止(24小时制) 3.2地点: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或黎川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xlcx.gov.cn/)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公共资源配置栏中下载谈判邀请函电子版。 3.3 方式:网上下载 3.4 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文件工本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0年5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黎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黎川县行政服务中心附属楼三楼) 五、开启 5.1时间:2020年5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黎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黎川县行政服务中心附属楼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 7.2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黎川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状元路216号 联系方式:王葵/139*****556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州市清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司 地址:江西省黎川县日峰镇东方红大道(县人武部院内) 联系方式:徐女士/152*****322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152*****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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