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0-2151]省道S332线平远县十二排至茅坪段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JG2020-2151]省道S332线平远县十二排至茅坪段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省道S332线平远县十二排至茅坪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省道S332线平远县十二排至茅坪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梅州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省道S332线平远县十二排至茅坪段路面改造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梅市交字【2019】26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梅州市交通运输局以《梅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省道S332线平远县十二排至茅坪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梅市交字【2019】412号)批复,项目业主为平远县公路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除上级按标准补助外,其余由地方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平远县公路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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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名称:省道S332线平远县十二排至茅坪段路面改造工程。
2.1.2建设地点:起点位于梅州市平远县东石镇十二排,起点桩号:K119+392,由东向西,终点桩号:K130+525,总长11.133公里。
2.1.3建设规模:
本项目起点位于平远县东石镇十二排,途经中村、蕉心坑,终点至茅坪,全长11.113公里,全线按原公路技术标准(公路三级)进行路面改造和完善,设计时速为30Km/小时,路基宽度7.5m(局部8m)米,行车道宽度2×3.5m,采用处理更换病害旧路面,加铺粘结层+聚酯玻纤布+24cm 厚 C40 水泥混凝土面层。
2.1.4计划工期:210个日历天。
2.1.5招标控制价:********.00元(含安全生产经费300623.00元)。
2.1.6招标范围: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排水、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3个标类 1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 类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项目 | 资质要求 | 备注 |
A路基桥涵工程类、G路面工程类、H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类 | 1 | K119+392~K130+525 | 11.133 | 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排水、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同时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住建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 投标人资格要求按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6,详见附件2 |
注:具体工程数量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为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 2.2 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资格符合招标文件附录要求。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投标,只允许中 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 5 月 18日至 2020年 5 月 22 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窗口屏幕)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不装订)(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中心网站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施工设计图纸等全套资料),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证件证书号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的信息一致,否则不接受投标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4.4《投标登记申请表》中必须明确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姓名、资质证号,并按表格要求填写及盖章;投标人登记时同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登记并锁定拟委任的项目经理。
5.1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集中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 6 月12日9 时 00分,投标人应于 2020年 6 月 12日 8 时 30分至 9 时 00 分(注:具体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一栏中公布的时间为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某个标段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招 标 人:平远县公路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恒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远县大柘镇关柘路25号 地 址:梅州市江南龙安路1号志昌大厦2楼
邮政编码:514600 邮政编码:514000
联 系 人:卓先生 联 系 人:古先生
电 话:****-******* 电 话:****-*******
2020 年 5 月18日
附件1: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 1 至附录 6
附件3: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下载。
附件1: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项目 |
1 | K119+392~K130+525 | 11.133 | 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排水、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6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同时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住建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已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注: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2、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2500万元人民币; 3、最近三个年度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20000万元人民币; 4、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5、最近三个年度均为盈利; |
注:1、企业净资产、营运资金、资产负债率是按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最新年度(2019年度,如投标人2019年度财务报表未出,可以2018年度登记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数据计算得出)。
2、近三个年度财务信息以投标人提供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所填的信息截图或网页打印件为准。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财务能力以所有成员(含牵头人)合并计算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成功地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累计合同里程不少于44km的(新建或改扩建或改造)的三级(或以上等级)新、改建、扩建或路面改造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内容须同时含有水泥混凝土路面、交安工程),其中至少1项质量合格的里程不少于11km的业绩。 |
注:1、本附录所要求的业绩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业绩。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为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信息的网页截图体现其完成的工作必须为新建或改扩建或改造工程(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业绩,不含维修、修复、养护、大中小修、病害处理、路面整治的公路施工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必须包括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涵洞、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同一项目业绩中如同时包含沥青路面和水泥路面的,证明材料中必须明确指明水泥路面的段落满足等级、长度等主要指标要求。
3、本表要求业绩指由投标人独立承接并完成的业绩(不含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工程项目); 机构总部(如总公司、集团公司、局等)与其下属机构或专业单位的施工业绩经验不予认定。业绩计算时间以此期间通过交工验收或未交工一次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4、如果投标人提供的单位业绩资料中,单个合同业绩中同时包含水泥路面和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为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信息的网页截图体现的水泥混凝土路面里程长度或面积(通过水泥路面面积除以设计道路宽度换算成里程长度或按照水泥路面积和沥青路面面积比例计算)无法明确表明该业绩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视为无效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
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的规定。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担任公路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累计36个月,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执行);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周岁。 | 无在岗项目( 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经理备选人 | 1 | ||
项目总工 | 1 | 路桥或交通工程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主管公路工程技术工作岗位累计36个月,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周岁。 | |
项目总工备选人 | 1 |
注:1、资格要求的人员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均应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否则视为无效。
2、主管技术工作指:担任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质检部门负责人、工程部门负责人。担任公路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经验累计时间、主管公路工程技术工作岗位经验累计时间统计至月,计算时尾数如不少于15 天的按1 个月计,不足15 天部分不计。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应同时附①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满足本附录5 或者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所提出的各项指标(即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职称信息”、“执业资格”、“个人业绩”等栏目在内)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②建造师注册证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查询平台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④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 |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中标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25号)的要求执行。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工期和进度,按规定设置最低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要求。 |
注:1、投标人中标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 年第25 号)的要求执行。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工期和进度,按规定设置最低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要求。
2、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如有)中相关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或岗位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3、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
4、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同时附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人员信息中的网页截图复印件:①拟投入人员在汇总表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②人员信息明细表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
附件3:评标办法(双信封的合理低价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合同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 (2)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采用如下的优先顺序: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B级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B级投标人】 (3)以投标人企业最新年度净资产较高的优先; (4)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2)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人控制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均含备选,如有)、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价:95分 其它因素:5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在第二个信封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逐标段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 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共31 个球,每标段各一次性摇取1个球,摇出球对应的下浮率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 31个球,即每个球对应的下浮率分别为:
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最高评标限价、下浮率有效范围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15天前以书面补遗书的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3)有效评标价范围: 有效评标价范围为: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4)确定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平均值计算: ①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的范围:最高评标限价的85%≤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最高评标限价的100% ,小于最高评标限价的85%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②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评标价平均值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在上述确定的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上述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评标限价的85%时,则以最高评标限价的85%为评标基准价 ,同时应对投标报价小于85%的启动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当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因此种情况被否决;或当因此种情况被否决部分投标人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竞争不足的情况出现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即使某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未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如其报价处于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的有效范围内,其评标价仍应参与有效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5)评标基准价的确定:0.5×最高评标限价+0.5×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M可选择0.5、0.6、0.7、0.8、0.9、1.0;N可对应选择0.5、0.4、0.3、0.2、0.1、0,且M+N=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备注: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元。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2.2.4(1) | 评标价 | 95分 适用于下浮率摇取1个球的情况: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5-偏差率×100×D1;D1取 3;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5+偏差率×100×D2;D2取 1。 注: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 | |
2.2.4(2) | 其他因素 | 履约信誉情况 1.信用等级: 满分为2.5分 AA、A、B、C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2.50、2.4、2.25、1.75分。 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的规定。 2.履约情况:2.5分,当没有下列情况的,得满分2.5分。 自2018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年内),因公路工程(含附属设施)质量、安全、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一次的,扣2.5分/次;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一次的,扣1.5分/次; (3)项目所在地地市级交通运输局(委)、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管理单位通报批评的,扣0.5分/次。1 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若各联合体成员均有上述情形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累计扣分。 1本条内容供招标人自行选择。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4)查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进行核实。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以下1.3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评审工作程序 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程序开展评标工作: (一)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的评审: 1、初步评审:包括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资格后审); 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其他因素(信用等级、履约情况)得分评审与确认; (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1、初步评审: (1)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2)报价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及综合得分; (三)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 ||
2.2.1 | 2.2.1分值构成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
2.2.4 | 2.2.4评分标准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
3.3.2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3.2款第(2)、(3)、(4)目修改为: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报价,3.3.2~3.3.5条款不适用。) | ||
3.5 | 增加3.5.3款: 3.5.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 ||
3.6.1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6.1款修改为: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计算错误为细微偏差(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a-d步骤省略): a、在算术性复核中发现的算术性差错: b、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 c、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或所报单价增加或减少了报价范围; d、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修改了某些支付号的工程数量。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a-d步骤省略): a、按本评标办法的规定对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 b、对于漏报的工程细目单价和合价或单价和合价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它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c、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于多报的工程细目报价或工程细目报价中增加的部分报价从投标报价中予以扣除,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d、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与给定工程量清单数量不符的工程数量进行更正,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 ||
3.8 | 增加 3.8.3-3.8.6 项: 3.8.3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所投多个合同段出现都被评为综合排名第一时(如此种情况不止一个投标人,则按其所投合同段最高投标限价高低顺序依次进行以下操作),而按招标文件规定允许授予合同的个数不大于所投合同段个数时,则选择该投标人在所投合同段最高投标限价高的合同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该投标人在本次招标的其它合同段则自动失去中标候选人的资格。1 3.8.4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8.5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 3 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 3 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8.6 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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