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自购物资集中 招标公告

2020年自购物资集中 招标公告


采购名称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自购物资集中招标采购

组织单位

中国中铁一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编号

ZTYJ-A-WZ-2020-25 号

公告内文

流水号:(招)********00003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自购物资集中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YJ-A-WZ-2020-25号

1.招标条件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松原市海绵城市建设(一期)ppp项目工程为长春市铁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与相关城市政府合作的PPP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春市铁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总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以及业主或工程项目上级单位物资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要求,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以上项目的围挡、球墨铸铁管、保温管、PE管、HDPE钢带增强管、塑钢缠绕管、混凝土管、花岗岩路缘石、透水砖、混凝土砌块、预制盖板、混凝土生态框、混凝土、土工材料、生石灰、砂石料、水泥稳定碎石及沥青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松原市海绵城市建设(一期)ppp项目

项目位于松原市市区东南部,含盖石化园区、经济开发区、城市建成区的部分用地,总面积20.6平方公里。本项目实施的内容包括:无名泄支水环境综合整治(近期)工程、雨污分流及道路改造工程、污水处理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沿江泵站及镜湖公园改造工程等5个子项目。其中:

(1)无名泄支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总长度29.89km,包括两条河道的综合整治,一条为无名泄支河道,河道长度18.90km;一条为五泄干河道,整治长度 10.99km;

(2)雨污分流及道路改造工程)包括和平路、和平北路、郭尔罗斯大路、源江西路、查干淖尔大街等18个海绵城市子项目;

(3)老旧小区改造所包含的小区:繁荣小区、阳光四季小区两个小区的改造建设;

(4)沿江泵站及镜湖公园改造工程包括沿江泵站和镜湖公园改造两部分。

项目总投资约43亿元,建设期4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总则:本项下文对投标人的资格总要求:①凡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必须满足下文中生产厂家的全部资格条件;②除砂石料包件外,代理商与所代理的厂家在同一包件中必须互为唯一授权与被授权代理,且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③除围挡、路缘石、生石灰、砂石料、水泥稳定碎石五类招标材料外,代理商若中标必须供应投标时取得授权代理的厂家的产品,否则按合同违约处理;④凡要求提供产品检测报告的,只需提供2019年以来所投包件中主要品种一份检测报告即可,包件内物资品种规格多于1个的,只需提供数量最多的规格之检测报告一份即可。⑤需要提供供应业绩证明资料的,凡代理商提供了所代理厂家的供应业绩视为符合要求。新成立的厂家无供应业绩的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⑥代理商编制投标文件时,财务报表资料为投标人自身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⑦其它详见下列分项具体要求。

3.1围挡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1.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日生产能力300套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经销商日供应能力300套以上。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出具2019年的财务报表(新注册厂家及代理商无须提供)。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品种,质量必须满足图纸设计要求。

3.1.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中铁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球墨铸铁管投标人资格条件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2.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日生产能力10000米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经销商日供应能力2000米以上。

3.2.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出具2019年的财务报表(新注册厂、商无须提供)。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品种,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水及燃气管道用球墨铸铁管、管件和附件》(GB/T 13295-2019)、《阀门的检验与试验》(JB/T 9092-1999)、《管路补偿接头》(GB/T12465-2017)和施工工艺有关规定,并具备一定的运输应变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19年以来的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一份。

3.2.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中铁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直埋预制保温管投标人资格条件

3.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3.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日生产能力2000米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

3.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出具2019年的财务报表(新注册成立厂家无须提供)。
3.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品种,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城镇供热预制直埋保温管道技术指标检测方法》(GB/T 29046-2012)、《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及管件》(GB/T29047-2012)、《高频直缝焊接钢管机组》(JBT 12048-2014)、《金属波纹管膨胀节通用技术条件》(GB/T12777-2008)和施工工艺有关规定,并具备一定的运输应变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19年以来的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一份。

3.3.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中铁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聚乙烯给水PE管投标人资格条件

3.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4.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日生产能力10000米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经销商日供应能力2000米以上。

3.4.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出具2019年的财务报表(新注册厂、商无须提供)。
3.4.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品种,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聚乙烯PE管的管材、管件应符合《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国家标准》(GB/T13663-2000)的要求和施工工艺有关规定,并具备一定的运输应变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19年以来的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一份。
3.4.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中铁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HDPE钢带增强波纹管投标人资格条件

3.5.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5.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万米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5.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出具2019年的财务报表(新注册厂家及代理商无须提供)。
3.5.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必须满足规范《埋地排水用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CJ/T225-2011)、《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43-2015)、《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 第1部分 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材》(GB/T19472.1-2004)和施工工艺有关规定,并具备一定的运输应变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19年以来的省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5.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中铁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HDPE塑钢缠绕排水管投标人资格条件

3.6.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6.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万米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6.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出具2019年的财务报表(新注册厂家及代理商无须提供)。
3.6.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必须满足《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及连接件》(CJ/T270-2017)标准和施工工艺有关规定,并具备一定的运输应变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19年以来的省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6.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中铁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投标人资格条件

3.7.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7.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日生产能力200米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经销商日供应能力200米以上。

3.7.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及经销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出具2019年的财务报表(新注册厂家及代理商无须提供)。

3.7.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品种,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 11836-201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混凝土管用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方法》(GB/T 11837-2009)、《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试验方法》(GB/T 16752-2006)、《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图集06MS201《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和施工工艺有关规定,并具备一定的运输应变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19年以来的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一份。

3.7.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7.6其他要求: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和相应招标人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股份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花岗岩路缘石投标人资格条件

3.8.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8.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日生产能力200立方米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

3.8.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的财务报表(新注册厂家及代理商无须提供)。
3.8.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品种为吉林市蛟河市天岗镇天岗岩(吉林白),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GB/T 18601-2009及其它相关标准,并符合《2013年度第3季度天然建筑石材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要求,并具备一定的运输应变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19年以来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8.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8.6其他要求: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和相应招标人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股份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缝隙透水砖投标人资格条件

3.9.1.营业范围要求: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9.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日生产能力2000平方米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

3.9.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的财务报表(新注册厂家及代理商无须提供)。
3.9.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品种,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混凝土路面砖》(GB 28635-2012)、《无机地面材料耐磨性能试验方法》(GB∕T 12988-2009)、《混凝土路面砖性能试验方法》(GB∕T 32987-2016)和施工工艺有关规定,并具备一定的运输应变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19年以来的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9.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9.6.其他要求: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和相应招标人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股份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混凝土检查井砌块、混凝土盖板投标人资格条件

3.10.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10.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日生产能力200立方米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经销商日供应能力200立方米以上。

3.10.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及经销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10.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品种质量必须满足混凝土模块式检查/沉泥井应符合标准12S522、《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有关产品质量的要求和施工工艺有关规定,并具备一定的运输应变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19年以来的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一份。

3.10.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中铁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混凝土生态框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11.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日生产能力200立方米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经销商日供应能力200立方米以上。

3.1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及经销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1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品种质量必须满足符合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施工工艺有关规定,并具备一定的运输应变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19年以来的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水泥制品质量检验报告一份。

3.11.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中铁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预拌混凝土投标人资格条件

3.1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资质。

3.12.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30万立方米及以上生产线。

3.12.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3.1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品种,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1)、《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普通砼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J64-2000)和施工工艺有关规定,并具备一定的运输应变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近两年(2019-2020)的市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12.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至少两个国家或地方重点公用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必须具备连续供货能力,必须将所供的混凝土运抵招标人所指定的地点的运输保障能力。

3.12.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2.7.其他要求: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和相应招标人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股份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土工材料投标人资格条件

3.1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13.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年生产能力100万平方米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经销商日供应能力10000平方米以上。

3.13.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出具2019年的财务报表(新注册厂家及代理商无须提供)。
3.1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品种,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GB50290《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及其它相关标准和施工工艺有关规定,并具备一定的运输应变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19年以来的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一份。

3.13.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中铁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生石灰投标人资格条件

3.1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14.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
3.14.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报表(新注册成立的代理商无需提供)。

3.14.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19年以来的省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14.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4.6其他要求: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和相应招标人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股份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

3.15砂石料投标人资格条件

3.15.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15.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
3.15.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的财务报表(新注册代理商无需提供)。

3.15.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19年以来的省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一份。

3.15.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5.6其他要求: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和相应招标人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股份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水泥稳定碎石投标人资格条件

3.16.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16.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20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
3.16.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及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的财务报表及报表(新注册厂家或代理商无须提供)。

3.16.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19年以来的省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一份。

3.16.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6.6.其他要求: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和相应招标人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股份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沥青混凝土投标人资格条件

3.17.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17.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日生产能力1000立方米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3.17.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及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出具2019年的财务报表(新注册厂家及代理商无须提供)。
3.17.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品种,质量必须满足本合同段施工要求和需要,并具备一定的运输应变能力,施工质量必须满足JTG F40-200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E20-2011《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等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19年以来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17.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7.6.其他要求: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和相应招标人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股份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首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陆进入“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招标拟投物资进行“响应” “开标后自动解锁”(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4.3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各包件售价(详见附表1),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全 称: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2200 1380 3000 5502 303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汇款单须注明:XXX物资标书款 包件号

汇款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无法开具发票只提供标书款收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汇款。

4.4潜在投标人在完成上述操作流程后:请于2020年5月23日17:00前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汇款单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电子邮件(********@qq.com),招标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5招标人不统一安排工地现场考察,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查工地,具体地点路线可与项目部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开标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9日9时30分

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开标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商务平台编制报价资料。(请各投标人尽量提前上传,以免网络问题延误。)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0年6月9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唐山市路南区国防道49号中铁一局二公司食堂二楼会议室。

6.3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7.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8.2招标地点:唐山市路南区国防道49号中铁一局二公司。

地 址:唐山市路南区国防道49号中铁一局二公司。

联 系 人:王建 电话:139*****333

赵卫强 电话:186*****830

陈荣辉 电话:136*****588

电子邮箱:********@qq.com

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中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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