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FEGD-CT07012-A)采购所需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货物名称
具体配置及技术要求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防弹背心(软质)
详见招标文件
296件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
2
防弹背心(硬质)
298件
3
防弹头盔(轻质、含套)
116顶
4
防弹头盔(硬质、含套)
514顶
5
PC防暴盾牌
100个
6
轮式防弹盾牌
6个
7
手持式防弹盾牌
23个
8
匕首
552个
9
强光手电
200支
10
脚镣
60副
11
伸缩警棍
300支
12
长袖防割手套
146套
13
硬质防刺衣
50件
14
塑料警棍
200支
15
催泪器
1140个
16
警戒带
200条
17
警笛
300个
18
警绳
350条
19
警示器
2个
2、合格投标人指:
1) 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 或具有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2)投标人在广东省内有完善的长期售后服务机构。
3、 招标文件于2007年9月5日至2007年9月2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洽购人可以自带U盘或软盘复制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
4、 投标文件于2007年9月28日9:00~9:3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截标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5、 兹定于2007年9月28日9:30时(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恒福路117号之一锦恒商业广场601B室
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广州市恒福路117号之一锦恒商业广场601B室
联系人: 黄永锋 项习
开标地点:广州市恒福路117号之一锦恒商业广场601B室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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