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环境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东营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县区环境监测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DYZCZ2007-43#
二、招标项目名称: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县区环境监测设备。
三、招标项目概况:本次公开招标项目的内容为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区所需监测设备一宗。本项目采购人为东营市环境保护局,计划总投资98万元人民币(其中A包计划投资32万元,B包计划投资23.4万元,C包计划投资22.07万元,D包计划投资15.73万元,E包计划投资4.5万元),整个招标项目共分为五个分包,具体包括:
(一)A包:监测设备1(包括:离子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火焰)、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二)B包:监测设备2(自动烟尘〈气〉测定仪5台);
(三)C包:监测设备3(主要包括:气体泄露分析仪、水质快速测定仪、噪声仪等);
(四)D包:监测设备4(主要包括:超纯水器、电子天平、COD恒温加热器、酸雨采样器等);
(五)E包:监测设备5(GPS卫星定位仪10台)。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3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二)所投A包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火焰)和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设备生产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三)所投B包的投标人必须具有自动烟尘〈气〉测定仪设备生产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四)所投C包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水质快速测定仪和气体泄露分析仪及溶解氧测定仪设备生产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五)所投E包的投标人必须具有GPS卫星定位仪设备生产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六)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等);
(七)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五、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有关确定投标人法律地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司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及复印件各两份。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2007年7月2日、3日、4日、5日、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投标企业到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曹州路工会园144#〈工人文化宫南20米,二楼招标办公室〉)报名。报名企业经资格预审后发售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先生 张女士
传 真:(0546)*******
监 督 单 位:东营市监察局、东营市审计局、东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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