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逻镇森林路工程招标公告
车逻镇森林路工程招标公告
高邮市车逻镇森林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GYS********7 | ||||||||||||
工程名称 | 高邮市车逻镇森林路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高邮市车逻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财政 | ||||||||||||
工程地点 | 高邮市车逻镇 | ||||||||||||
工程规模 | 0.00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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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1 | ||||||||||||
报名地点 | 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2年1月9日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12年2月18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12年5月28日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2年1月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2年1月13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必须满足: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必须满足:小型项目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 ||||||||||||
其他条件 | 1、 高邮市车逻镇森林路已经高邮市车逻镇人民政府办公会议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邮市车逻镇人民政府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2、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3、工程概况:工程地点:高邮市车逻镇。标段名称:道路、排水、箱涵、路灯等。工程规模:道路长700米,宽30米;结构形式:结构层为:150㎜10%的灰土+150㎜15%的灰土+180㎜C30砼。质量标准:合格招标控制价:约280万元(具体造价以招标人发放的预算价为准)。计划开工时间: 2012年2月18日开工,2012年5月28日竣工(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总工期为100天。4、本次招标工程为1个标段。标段内容:道路、排水、箱涵、路灯等。投标人可申请参加上述标段的投标报名。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选合格条件为:(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3)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备房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或小型项目管理师;(4)企业具备江苏省信用管理手册;(5)企业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6、申请人应具备的可选条件为:/7、报名申请人于 2012 年元月13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14时 00 分至 16 时 30 分,到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并2012 年元月13日16 时 00 分参加资格审查。8、申请人报名的同时必须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收检察部门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企业在报名时应提供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告知函》。9、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材料:(1)报名申请书原件(报名申请书格式到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下载);(2)单位介绍信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4)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5)委托代理人和报名经办人与报名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单位为其正常缴纳半年来(以公告时间为准)的劳动保险手册和劳动保险证明(或劳动保险缴费清单)的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实,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7)拟派建造师资质证书的复印件;(8)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0)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11)拟派建造师无在手工程证明;(12)承发包计价手册。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红章。10、资格预审文件详见本公告的附件;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1、各投标单位应在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上自行维护自己企业库,以便及时报名,资料不符合不得报名。报名前各单位应登录网站:http://www.yzcetc.com/,点击“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申报系统”,自行维护本单位的相关资料。 | ||||||||||||
公告信息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被确认为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1、技术文件的评审:技术文件评审分为可行与不可行,只定性,不作相互比较,对不可行的技术文件判定按以下原则进行: ⑴与发包工程实际情况不符; ⑵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 ⑶按照投标人技术文件的措施和方法进入施工后预计会出现质量或者安全事故; 2、经认定为不可行的技术文件,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答辩,被评定为不可行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不再进入评标程序。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高邮市车逻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2012年1月9日至2012年1月13日,每天上午0时0分 至0时0分,下午0时0分 至0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2012年1月9日至2012年1月13日,每天上午0时0分至0时0分,下午0时0分至0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 ||||||||||||
必须满足: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土建公告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1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被确认为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1、技术文件的评审:技术文件评审分为可行与不可行,只定性,不作相互比较,对不可行的技术文件判定按以下原则进行: ⑴与发包工程实际情况不符; ⑵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 ⑶按照投标人技术文件的措施和方法进入施工后预计会出现质量或者安全事故; 2、经认定为不可行的技术文件,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答辩,被评定为不可行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不再进入评标程序。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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