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创业外包服务中心D座、E座夜景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开发区创业外包服务中心D座、E座夜景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 的开发区创业外包服务中心D座、E座夜景照明工程 已经由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
(1)工程地点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能达商务区内
(2)工程规模 : 总建筑面积约 40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5000㎡,地下人防约 4000㎡
(3)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2年2月10日至2012年4月9日,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壹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招标内容为: 招标范围内照明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伴随服务等 。每位投标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 壹 个标段的资格预审。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和照明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的资质。
(2)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 :机电安装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业绩要求:2008年10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至今在华东地区承担过楼宇夜景照明等类似工程。
(4)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拟派的建造师为企业正式人员(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6、凡是申请参与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拟派的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以上资格条件的审查将贯穿本工程的整个招标过程。如发现承包人资格条件不符的,发包人可随时取消承包人的投标或中标资格。
六、申请人请于即日起至 2012年1月13日登陆到南通开发区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网www.ntkfqztb.cn自行办理本工程的网上报名手续,并在2012年1月16日9-11时将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二份)递交至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中央路51号603室)。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文件将不予接受。施工单位请自行通过南通开发区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网www.ntkfqztb.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范本。
七、投标单位送达资格预审文件时经办人须带身份证、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携带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网上报名打印件且加盖公章法人签章三份)、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建造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11年12月(2012年1月)当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企业及建造师业绩证明等原件,以供核对。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上述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
八、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投标人数量的确定及资格审查办法参照江苏省建设厅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九、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方法
(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 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评标。
(二)在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中,最接近且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有相同报价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
(三)确定评标基准价的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四)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地址:南通市开发区新开北路
联系人:黄永新 传真: ****-********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B座1204室
联系人 :蔡芸波传真:****-********电话:189*****216
要求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2年1月9日至 2012 年1月13日。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2年1月9日
注:第一次已报名单位需在网上再次办理报名手续,否则第一次报名视为无效,但无需再递交资格预审文件。
开发区创业外包服务中心D座、E座夜景照明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项 目 名 称:开发区创业外包服务中心D座、E座夜景照明工程
招标 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1月9日
一、总则
1、鉴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作为拟建的开发区创业外包服务中心D座、E座夜景照明工程的招标人已按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进行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发包的工程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的基本情况将在附表2中说明。
4、本工程不得分包。
二、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资质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
6、投标申请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5条规定的资质条件与附表1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为此,所有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及附件要求,用不退色水笔或用计算机打印,如实填写所提供有关资料。
7、投标申请人必须回答预审文件及所附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8、投标申请人须递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关键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递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9、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10、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1、本工程关于各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的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表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12、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施工任务。
13、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拟派的建造师为企业正式人员(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利益冲突
15、在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5.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
15.2未曾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15.3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五、申请书递交
16、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在2012年1月16日9-11时送达至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中央路51号603室)。联系人:蔡芸波,电话:189*****216,迟到的预审资料将被拒绝。
17、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
17.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用不退水笔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需清晰;
17.2资格预审申请书请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其格式通过南通开发区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网www.ntkfqztb.cn下载,否则将不予接收;
18、投标申请人在递交预审资料的同时,应提交下列证书、资料文件的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
18.1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8.2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18.3 安全生产许可证;
18.4 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18.5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18.6 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18.7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9、资格预审审请书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六、通知和确认
20.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21、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
21.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形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21.2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1.3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1、在资格预审申请递交截止日期后 40 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2、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多时,招标人将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规定从中选出不少于9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
23、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七、附 件
附件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1、有效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企业资质等级:具体见招标公告
3、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具体见招标公告
4、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具体见招标公告
注:(1)认定类似业绩的有效证明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要求出示原件核验且必须将复印件装订成册。
附件2 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1.1项目位置:
1.2交通、电力供应与其他服务:已具备施工条件
2、工程描述
2.1综述:
2.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内容。
2.3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具体见招标公告。
2.4建设工期: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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