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塘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胜塘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胜塘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5月18日
株洲市天元区教育局的胜塘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株天财采计【2020】000049号,委托代理编号:HNZZ-2020-CG0504)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项目名称:胜塘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天财采计【2020】000049号
委托代理编号:HNZZ-2020-CG050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04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 | 胜塘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 | 1 | 项 | *******.04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否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并提交以下证明资料。
(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五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2)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提交资料)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提交资料),自然人提交身份证;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2019年11月-2020年4月中连续三个月,下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备注:投标人具有“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视同符合相应条款内容,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请自行说明。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并作出承诺,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19日至2020年05月25日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或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以上两个网站下载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为准。其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即2020年05月19日至2020年05月25日。
3.3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3.4磋商文件、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及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供应商自行下载。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
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人民币)21000元。
采购人:株洲市天元区教育局
联系人:王思格
电 话:181*****798
地 址:株洲大道北1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琳珠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高科智尚科技大厦703室
开标时请投标人单独递交附件2《株洲市公共资源中心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承诺书》
附件1
投标人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疫情防控严密细致、落实到位,确保交易活动快捷高效、平稳有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以及各级关于防疫指令和相关要求,经与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制定本交易服务指南。
1、所有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交易中心大楼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
2、所有参加项目投标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
3、投标单位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时,要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递交符合防控要求的承诺书和所在企业盖章的身份信息。(承诺书模版参照附件)
4、乘坐电梯时,每趟不超过四人,并尽量隔开间距,提倡第一个进电梯的人员负责按键。
5、办理业务时请提前准备好提交材料,一次办结,即办即走不逗留。
附件2: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湖南省委、省政府以及株洲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年月日参加
项目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进入交易中心后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核查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坚决不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并遵守交易中心场内各项规定。
3、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为:①在(省、市)身体健康人员;②从疫区进入株洲隔离已满14天,身体健康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以前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评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将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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