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救灾物资招标公告

民政局救灾物资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2年1月9日
项目名称
肥城市民政局救灾物资采购
批准文号
肥政采审(2012)第3号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
询 价
采购人
肥城市民政局
代理机构
泰安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人
张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
2012 年1 月9 日至2012 年 1月12日下午 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询价文件
发售时间
2012 年1月9日至2012 年 1月 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
询价文件
发售地点
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询价文件售价
100 元/本,售后不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张明月
投标截止时间
2012 年1月13日9时
开标地点
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内容:
龙大压榨一级花生油(5L装) 定额资金:60万元
生产日期:2011年12月20日后生产
供应商资格要求:
除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的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报名所需材料: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投标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1. 投标保证金 : 壹万元(人民币 )
2. 供应商应在投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列账户:(特别说明:汇款必须以法人公共账户汇款,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缴纳)
收款人:肥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账 号:****************8491 开户银行:肥城建行新城路分理处
2.1 产生中标人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扣除有关费用后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但供应商出现违反《诚信承诺书》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2 逾期缴纳或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其他说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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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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