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试剂邀请比选公告
人民医院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试剂邀请比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医院拟择优挑选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试剂供货商,结合本次采购内容的实际情况,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货商参与本次择优挑选的比选。
一、项目概况
1、名称: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2、比选内容: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试剂采购项目的内容比选相关事项。
3、比选最高限价:不高于四川省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系统上月“全省医疗机构平均采购价”。
4、比选方式:根据四川省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系统上月“全省医疗机构平均采购价”。
5、供货要求:不需要检测仪器的试剂,必须提供合格的检测试剂,同时提供的试剂能区分检测IgM抗体和IgG抗体,而且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否则产生的一切争议,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中标人必须无条件的完成医院所要求完成的内容,同时,在运输送达到现场的过程中若产生安全等问题(包括知识产权等发生纠纷),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其他一切相关事宜由医院定,投标人必须按医院要求进行。并达到随时供货的要求和符合医院科室要求。
6、投标规则:见附件。
二、潜在供货商资格条件
1、在有效经营期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备查。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4、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复印件盖鲜章,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5、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盖鲜章,仅限医疗器械适用,若二者证件已经合一,则只需提供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证件)。
6. 通过“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和通过“信用中国网”查询信用记录,将2个查询结果截图打印盖鲜章。
三、比选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
1、公示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4日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大邑县人民医院医技楼五楼二号会议室
4、联系人:邓老师郑老师
5、联系电话:***-********
四、比选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5月25日14:30
2、地点:大邑县人民医院医技楼五楼二号会议室
大邑县人民医院
2020年5月18日
附件:
大邑县人民医院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试剂采购项目邀请比选投标规则
为保证本次采购内容比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中标单位的供应质量,特制定如下规则:
1、投标人供应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要求。
2、投标(报价)者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核算成本(包括提供该试剂、材料、运输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做到合理报价。
3、本次竞标实行一次报价,报价最低者中标。
试剂采购项目及报价表:
类别 | 试剂名称 | 规格 | 价格 |
新冠病毒 | 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试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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