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控制系统成套设备招标公告

自动控制系统成套设备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自动控制系统成套设备(2011-0952(3))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谈判采购公告

受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 自动控制系统成套设备 ”项目以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自动控制系统成套设备

2. 采购项目编号:2011-0952(3)/CG(P)********

3. 采购项目内容:


产品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自动控制系统成套设备

1套

本项目需要采购包括温度、压力等测量仪器仪表、PLC、电线、电缆、桥架等设备,用于现有15吨/日的工业有机危险废物焚烧线自控系统的升级改造。

一、总体控制要求

1、系统要求有较高的控制水平

2、系统采用PLC控制。

3、自动手动可以随意切换

4、电动阀门等执行器、一次二次仪表均应考虑在内。

5、具有数据自动记录存储打印功能。

二、控制说明

1、回转窑

(1)窑头温度显示

(2)窑头负压显示

(3)窑头温度:750~850℃。

(4)窑头负压:-50pa~-20pa。

(5)窑头温度自动控制

窑头温度由回转窑燃烧器进行自动控制,当温度高于上限时,自动停止燃烧器,当温度低于下限时,自动开启燃烧器。

2、二段炉

(1)出口温度显示

(2)出口负压显示

(3)出口温度:1100℃。

(4)出口负压:-300pa~-200pa。

(5)出口温度自动控制

二段炉出口中心处温度由二段炉燃烧器进行自动控制,当温度高于上限时,自动停止燃烧器,当温度低于下限时,自动开启燃烧器。

3、余热锅炉

(1)出口温度显示

(2)出口负压显示

(3)出口温度:600℃。

(4)出口负压:-1330~-1200pa。

4、余热锅炉水箱

(1)液位显示

(2)液位报警

5、急冷塔

(1)出口温度显示

(2)出口负压显示

(3)出口温度:200℃。

(4)出口负压:-1830pa~-1700pa。

(3)出口流量显示

(4)出口残氧量显示

(5)出口温度自动控制

出口温度由给水泵自动控制,水泵采用变频调速电机。当温度高于上限时,增加水泵转速,当温度低于下限时,降低水泵转速。

6、急冷塔水箱

(1)液位显示

(2)液位报警

7、电-袋除尘器

(1)入口温度显示

(2)入口负压显示

(3)入口温度:185℃

(4)入口负压:-2330pa~-2200pa。

(5)出口温度显示

(6)出口负压显示

(7)出口温度:165℃

(8)出口负压:-3530pa~-3400pa。

8、湿式脱酸塔

(1)出口温度显示

(2)出口负压显示

(3)出口温度85℃

(4)出口负压:-4530pa~-4400pa。

9、湿式脱酸塔水箱

(1)液位显示

(2)液位报警

10、电机启停控制

实现电机的启停控制,包括一段炉燃烧器、二段炉燃烧器、余热锅炉给水泵、钙粉注入风机、急冷塔给水泵、空压机、炭粉注入风机、引风机、各种水泵等。

11、烟气流量测量

(1)在布袋除尘器之后的烟道上测量烟气流量。

(2)测量数据在总控室显示。

三、设计及供货范围

6.1本项目的设计及供货范围包括现有15吨/日的工业有机危险废物焚烧线整个控制及配电系统设备。

6.2卖方负责整套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吊卸、安装(含基础)、调试等工作。

七、其它要求

⑴设备安装在新民焚烧车间内。

⑵卖方应自行到现场考察,确定现有仪器、仪表、电线、电缆等是否完好,能用的要充分利用。并根据自控及配电系统现状,提出改造方案。

⑶卖方设计完图纸(包括工艺流程图、设计说明书、标准设备一览表、非标设备设计图、标准设备一览表、材料表、安装图等)后,经买方确认后方可投入生产。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内

交货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须知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采购文件的免费下载

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 伍仟元 整。

2.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

六、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1月17日13:3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1月17日13:00~13:3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大厅招标处,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邮政编码:110016

采购文件咨询:王怡萌 ***-********

采购文件下载:http://www.ccgp-shenyang.com/IndexSub/IndexSub.aspx?TypeID=4

入库登记咨询:024-********

合同领取咨询:024-********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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