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委党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临翔区委党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临翔区委党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临沧市临翔区翔昌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临翔区委党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采购调料台、油烟净化一体机、保鲜工作台、四层菜架、双门蒸饭车、双眼大锅灶等设备,具体采购内容、规格、材质、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交货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所有设备均能按要求正常使用。
(三)交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交货安装方式:投标人需按采购项目的内容及数量,自行踏勘现场,指派专人、专车按合同约定时间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采购项目的安装调试工作,所有采购产品(设备)均应满足使用要求。
(五)产品质量要求:所有产品(设备)必须为原装、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并且符合国家以及该产品(设备)的出厂标准,符合规定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要求,并须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所供产品(设备)不符合相关标准,由投标人免费更换为符合要求的产品(设备),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售后服务时间要求:在接到采购人的售后服务需求后,投标人应于24小时内派专人至现场进行售后服务。
(七)培训服务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产品(设备)调试、使用及维护、一般故障排除等,确保培训后的操作人员具备独立操控产品(设备)正常运行的能力。
(八)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九)采购预算价:*******.00元,各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三)云南省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省、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四)《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9〕9号)有关规定和要求,鼓励采用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鼓励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二)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所需的相关业务;
(三)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费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投标人须具备承接完成本项目相关产品(设备)的交货、安装、调试能力;
(五)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经第三方审计的2016年至2019年任意连续三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应具备的财务资料);
(六)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八)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 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提供完整网页截图;
(九)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执行,即: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十二)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与本项目代理机构联系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审查:
1)营业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的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经第三方审计的2016年至2019年任意连续三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应具备的财务资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须提供);
5)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二)以上证件须齐全、有效,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鲜章)一份留存,否则恕不接受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邮寄手续。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8日15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为:2020年6月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以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将在“”发布,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结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同类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沧市临翔区翔昌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路202号
联系电话:137*****435
代理公司: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南天商贸城
联系电话: 187*****122188*****091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八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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