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龙镇中小企业园服务中心综合楼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三龙镇中小企业园服务中心综合楼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大丰市三龙镇中小企业园服务中心综合楼工程(二次)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DFS********5 | ||||||||||||
工程名称 | 大丰市三龙镇中小企业园服务中心综合楼工程(二次) | ||||||||||||
招标人名称 | 大丰市三龙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名称 | 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大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落实 | ||||||||||||
工程地点 | 大丰市三龙镇中小企业园 | ||||||||||||
工程规模 | 约1900万元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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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1 | ||||||||||||
报名地点 | 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2年1月9日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12年2月5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12年10月25日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2年1月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2年1月13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叁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招 标 公 告 (二 次) 一、大丰市三龙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大丰市三龙镇中小企业园服务中心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丰市三龙镇中小企业园服务中心综合楼工程 (2)工程地点:大丰市三龙镇中小企业园 (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2468㎡,总投资约1900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 (5)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6)质量标准: 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工期要求: 260天(工期计算时不扣除阴雨天、节假日、中高考停工等)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人自愿提交150万元诚信保证金,诚信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后3日内提交到指定帐户,各投标人须凭诚信保证金收据方可参加开标会议。诚信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中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无效;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诚信保证金提交账户: 收款单位: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大丰农行金丰分理处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六、本项目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第13个月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结束后第25个月扣除质量保证金后结清余款。 七、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6)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2011 年1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项目部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至少5人);(7)150万元诚信保证金收据;(8)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九、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请投标申请人于2012年1月9日至2012年1月1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大丰市三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曹海忠 联系电话:189*****579 地址:大丰市三龙镇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束小为 联系电话:****-******** 地址:大丰市金丰南路91号 时间:2012年1月9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大丰市三龙镇 | 联系人 | 曹海忠 | ||||||||||
传真 | 电话 | 189*****579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大丰市金丰南路91号 | 联系人 | 束小为 | ||||||||||
传真 | 电话 | ****-******** | |||||||||||
邮编 | 224100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2012年1月9日至2012年1月1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 至12时0分,下午14时30分 至18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2012年1月9日至2012年1月1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获取 招标文件。 | ||||||||||||
专业公告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1 招 标 公 告 (二 次) 一、大丰市三龙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大丰市三龙镇中小企业园服务中心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丰市三龙镇中小企业园服务中心综合楼工程 (2)工程地点:大丰市三龙镇中小企业园 (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2468㎡,总投资约1900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 (5)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6)质量标准: 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工期要求: 260天(工期计算时不扣除阴雨天、节假日、中高考停工等)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人自愿提交150万元诚信保证金,诚信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后3日内提交到指定帐户,各投标人须凭诚信保证金收据方可参加开标会议。诚信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中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无效;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诚信保证金提交账户: 收款单位: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大丰农行金丰分理处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六、本项目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第13个月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结束后第25个月扣除质量保证金后结清余款。 七、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6)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2011 年1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项目部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至少5人);(7)150万元诚信保证金收据;(8)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九、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请投标申请人于2012年1月9日至2012年1月1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大丰市三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曹海忠 联系电话:189*****579 地址:大丰市三龙镇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束小为 联系电话:****-******** 地址:大丰市金丰南路91号 时间:2012年1月9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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