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海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40L环卫垃圾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伊通满族自治县海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40L环卫垃圾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AGJ-FW-200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海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40L环卫垃圾桶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海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华澳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海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40L环卫垃圾桶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240L环卫垃圾桶采购;
2.3采购预算:207万元;
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5供货期:根据采购方要求分批供货;
2.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
3.3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4 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
3.5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出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以上一个网站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中国裁判文书网”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由于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期,根据国家、省、市的会议精神及文件(财办库[2020]29号)要求,我公司在收到上述资料后将于报名截止前与潜在投标人以邮件和电话方式联系、线上收取招标文件费用,不接受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发送资料或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需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通过邮箱方式将加盖公章的彩色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76@qq.com,要求报名资料内容清晰可见;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6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伊通满族自治县海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 系 人: 鞠铭
联系电话: 187*****337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华澳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友华城国际三期
联 系 人:陈工
2020年5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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