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2010年省级财政农村安全饮水灾后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中江县2010年省级财政农村安全饮水灾后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中江县2010年省级财政农村安全饮水灾后重建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评分法)
2.1 项目业主:中江县供水管理总站
2.2 建设地点:中江县境内
2.3 项目规模:解决19.94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2.4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03月
2.5 项目总投资:7976.00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省级财政灾后重建补助资金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7976.00万元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工程招标代理资格乙级。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水利工程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6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01月16日10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川报网下载比选文件。
4.2 比选服务费200.00元。
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2 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比 选 人:中江县供水管理总站
地 址:中江县南华镇西江南路608号
邮 编:618100
联 系 人:唐春松
电 话:****-*******
传 真:****-*******
2012年01月10日(上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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