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陵区连运路75号111-2室2楼和111(工程幢号201幢)-2楼办公用房租赁公示
关于广陵区连运路75号111-2室2楼和111(工程幢号201幢)-2楼办公用房租赁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关于广陵区连运路75号111-2室2楼和111(工程幢号201幢)-2楼办公用房租赁公示 | 采购公示编号: | JSDYLYCGGS********30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0-05-18 14:53:05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0-05-25 14:53:07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根据《关于广陵区连运路75号111-2室2楼和111(工程幢号201幢)-2楼办公用房租赁采购方案的请示》签报批复,广陵区营销中心于近期组织了谈判工作,具体结果汇报如下: 第一章 需求概况 需求概况:广陵区局决定在广陵区连运路75号111-2室2楼和111(工程幢号201幢)-2楼租用办公用房1间,面积155M2左右。 第二章 采购内容和签约方式 采购内容:说明广陵区连运路75号111-2室2楼和111(工程幢号201幢)-2楼租赁的采购内容组成。具体如下:
如超出本次估算数量及金额,以实际采购数量和本次采购价格为准。 签约方式:市公司自行采购方式。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直接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三章 谈判概况 1. 谈判时间:2020年5月17日上午 2. 谈判对象:周颜敏 3. 谈判小组成员:计划财务部1人、渠道运营中心1人、广陵区营销中心1人,物资采购中心1人。 第四章 谈判结果 谈判小组根据预先制定的商务、技术、服务以及价格基本原则,与邀请供应商逐一谈判确认,在基本商务、技术、服务条款得以满足的条件下,尽可能的获取价格优惠。经双方协商一致,在报价的基础上优惠0元,谈判成交金额为34500元(不含税)人民币。具体如下:
根据现行内控审批权限,上述事项应经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以上结果妥否,请批示 2020年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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