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防总队购买相关警用装备招标公告
边防总队购买相关警用装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CG05-A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边防总队,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边防总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购置警用照相器材83部、警用录音器材186只、警绳264根、警备装备包79个、警戒带104盘、停车示意牌31个、抓捕网59套、警笛232个、一次性警扣900条、手持式金属探测仪57个、望远镜67具、强光搜索灯86支、手持喊话器34个、阻车路障56套。
2.2 场地条件:具备条件
2.3 资金来源:自筹
2.4 交货地点为: 长春市吉林大路6099号
2.5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法人行为能力的并具备吉林边防总队购买相关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1月_10 日至 2012 年 1 月_16(周六不休息),每日上午 9 时至_ 11 时,下午_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市高新区超达磐谷国际商务港13号楼303室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如果是生产厂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2)如果是经销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还需要有授权厂家提供本货物代理字样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每个投标人不少于人民币 贰万元 。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边防总队
地址: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吉林大路6099号
联系人:王晓林
电话:133*****558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达磐谷国际商务港13#搂
邮编: 130012
联系人: 张百慧
电话: 151*****866 传真: 0431—********
2012 年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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