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安检设施设备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安检设施设备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1、项目内容
1、旅客行李X射线双视角X光机 1台 满足:宽:1000±20mm
高:1000±20mm
2、液体检查仪 1台(含架子)
3、炸药毒品探测器 1台(含架子)
2.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参选人应具有的经营范围包括电子产品的销售。
(3)投报控制价:人民币140万元(不含)以内。
(4)参选人的注册资金应大于等于100万元人民币。
(5)参选人的营业执照注册日期应在2017年5月12日之前(不含)。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报。
(7)其他规定:参选人所投旅客行李X射线双视角X光机和炸药毒品探测仪必须有取得中国民航局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
(8)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报无效。
3.公开比选文件获取
(1)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2020 年 5月 18 日至 2020 年 5 月 22 日,每日9:00时至16:00时。
参选人应将相关资质文件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天津机场,邮件应按照“参选人名称-本项目名称-资格审核文件”格式命名。邮件应包括下列资格文件:
1)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 2018或2019 年年度报告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视频会议的,需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本项目指定邮箱声明(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
4)参选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要提供有效的代理证书或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或销售协议或经销商证书。
5)参选人所投旅客行李X射线双视角X光机和炸药毒品探测仪的中国民航局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
(上述材料为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
6)信用中国截图。
(2)获取公开比选文件:
本公开比选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资格审核合格后,参选人可以在银行柜台缴纳或者以电汇的方式汇至以下账户(须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22日24时。机场核实参选人确已交纳后,将公开比选文件电子版于2020年5月23日16时前(北京时间)发送至参选人指定邮箱。公开比选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单位名称: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支行
单位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内
购买公开比选文件需机场开具发票的,开票地点为机场大厦6215室,开票时需提供银行回单或汇款凭证以及单位开票信息。
(3)联系人: 郭松 电话: ***-********邮箱:guosong-tj@163.com
4.参选文件投递
所有参选文件应于 2020年5月29日 9时(北京时间)之前邮寄至:机场大厦701室(承办部门地址),参选文件应密封邮寄,同时须附单独、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注明联系方式。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参选文件,天津机场拒绝接收。
5.公开比选时间
该项目定于2020年 5 月 29 日 09时(北京时间)在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机场大厦723室进行公开比选。届时将通过“腾讯会议App”(使用方式参见附件4)进行,机场将提前向参选人代表发送会议邀请,请参加公开比选的参选人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视频会议。参选人代表为被授权人的,须与邮寄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所载的被授权人为同一人,否则将被取消参选资格。
6.文件邮寄
公开比选会议结束后,各参选人应将发送至天津机场指定邮箱的各项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审核文件、指定邮箱声明、参选过程中签字确认的各项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邮寄至本公告第5条所列地址。
附件1: 项目指定邮箱声明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我公司(参选人名称)指定(邮箱地址)为我公司参加
项目过程中,用于接收、发送与该项目相关的一应文件的唯一邮箱地址,我公司与天津机场关于本项目的所有文件往来均以该邮箱为准。
特此声明。
参选人(盖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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