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公路科技治超试点工程
南平市公路科技治超试点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公路科技治超试点工程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审批[2020]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南平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模式(设计+施工+运行维保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十个县(市、区)辖区内相关的国道、省道、县乡道路段红线范围内。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南平市公路科技治超试点工程,由新建约47处国省干线和县乡道普通公路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系统、市级治超监测监控指挥中心场所及硬件升级改造、应用软件系统建设、运行支撑基础设施建设(数据传输网络、政务云服务资源购买、边界安全设备购置)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科技治超应用成效研究以及后期运行维保组成。投资约7645.96万元(不含后期运行维保费用)。
2.3计划工期:总工期约31个月。
(1)2020年9月15日前全部建设完成22处普通公路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系统(双向二车道,含已建4处)建设、市级治超监测监控指挥中心场所及硬件升级改造建设、运行支撑基础设施建设(数据传输网络、政务云服务资源购买、边界安全设备购置),应用软件系统具备运行条件;2020年底完成科技治超应用成效研究。
(2)2021年12月底前建设完成16处普通公路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系统(双向二车道,含升级改造2处)。
(3)2022年12月底计划完成9处普通公路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系统建设(具体由发包人根据2020-2021年实施成效评估情况确定后通知承包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后期运行维保,包括但不仅限于:
(1)①工程施工图设计。②工程施工。③设备采购: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
(2)软件开发及配套硬件建设、应用研究;后期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系统、监测监控中心、应用软件系统等运行维保。
(3)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检定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2.5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优良
①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②符合相关工程质量、安全标准;
③符合相关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
④符合合同的约定。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①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②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③符合《南平市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点工程建设指南》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资质条件:
(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单位: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和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CMMI3(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3级)及以上。
3.3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5月23日23时59分前,登录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p://ggzy.np.gov.cn/npztb/),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软件工具及版本号)打开。
4.2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6月10日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p://ggzy.np.gov.cn/npztb/)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午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整(¥800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银行保函形式。
保证金账户:4221 5838 9495
开户银行:中行南平分行
账户名称:南平市交通运输局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办法进行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p://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 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赤岸统建房C区16号楼401室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77*****030
招标代理: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建阳区中山路51号美加德广场1号楼8层
电 话:****-******* 邮 编:354200
联 系人:蔡女士、陈女士
监督部门:南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西路79号 南林写字楼 2号楼
联系电话:05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幢2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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