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连接线地块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连接线地块招标公告
南宁外环高速公路连接线五塘、高峰两个地块为我公司高速公路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用地。两个项目分别位于南宁市外环高速公路五塘收费站连接线与昆仑大道交汇处及高峰收费站连接线旁。现项目已具备招商招租条件,对响应且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社会机构、企事业单位公开进行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地块简介
序号 | 地块名称 | 面 积(亩) | 租赁说明 | 项目地点 |
1 | 南宁高速公路连接线五塘地块 | 25.6 | 整体租赁,6+2形式,6年期满,我公司不收回土地的,按照一年一签形式续租2年。 | 南宁外环高速公路五塘收费站与昆仑大道交汇处。 |
2 | 南宁高速公路连接线高峰地块 | 35.84 | 整体租赁,6+2形式,6年期满,我公司不收回土地的,按照一年一签形式续租2年。 | 高峰收费站左侧。 |
二、经营范围及重要提示
两个地块招租项目由承租方自行规划设计,地块具体用途需与高速公路应急中心功能相匹配。所有对外报建的项目及临建设施由承租方自主进行相关报批报建,我公司不负责相应手续的办理,承租方若遭到城区城府拆除及处罚的,我公司概不负责。我公司建议承租方在承租前通过多种渠道充分了解土地性质、周边地理环境水源等环保情况及相应地块可建设条件后依据自身实际,合理承租土地并负责日后的经营管理。承租方需自行了解现阶段上述地块的具体地类性质及相关建设条件。地块现时地块性质或建设条件已调整的,以现阶段各类已调整地类性质及建设条件为依据。我公司对承租人承租地块后因地块性质、规划条件、周边纠纷冲突导致无法正常经营所造成的损失概不负责。同时,为方便承租方对地块的综合利用,我公司已对高峰、五塘两个地块进行相应土地平整、杆线迁移及主排水渠铺设。(地块更多说明,详见正式招租邀请竞价文件)
三、竞价人资格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可参与本次邀请竞价。不接收自然人及其他非公司主体竞价。
2. 竞价人无违法经营记录,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无安全事故记录。
3.存在以下情况,明显缺乏履约能力的,不得参与报价:
(1)在公司登记机关的记录显示为不正常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2)财务状况恶化或有明显恶化趋势的;
(3)在与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商业行为中有欺诈、严重违约、恶意索赔、恶意拖欠合同款项等不诚信行为的;
(4)其他现象或行为足以表明其不具有履约能力,或有潜在信用危机的。
四、领取时间、地点及要求
1.领取报价材料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5月2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周末除外)。
2.领取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2号铁投大厦20楼2013号房。
3.领取报价资料时需凭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
(2)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或员工证明、经办人身份证。
4.竞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9:00前。请竞价单位将报价文件(加盖公章)装袋密封于上述截止日期前送达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2号铁投大厦20楼2013号房综合经营部处。
5.报价要求
(1)报价为租赁该项目地块8年租赁期首年租金。
同时,报价人可自行进行实地考察,在考察期间所需的一切费用自行负责。
(2)按照租金竞租报价基准规定的租金底价和年租金最低递增幅度向上浮动报价,无上限限制。
(3)竞价评审结束,收到受租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或未按询价文件及报价文件履行的,我公司有权取消竞价单位的受租资格,且3年内不允许参加我公司相关工程投标或招商投标。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五、评审时间及办法
2020年6月11日10:30现场评审公示竞价报价文件并按照租金高低排列。若现场公示各竞价人报出价格有符合我公司内定底价的,按照从高到低确定第一、第二受租候选人。若所有现场评审的报价文件所报价格均不满足我公司内定底价的,我公司现场公布价格标准。若最高报价人无法接受此内定价格的,我公司将依次与各报价单位分别谈判具体租赁事宜。
六、下限控制价
地块下限控制价及最低增幅表
地块名称 | 首年租金基准底价(含税) | 年租金最低递增幅度 |
高峰 | 50万/年 | 3% |
五塘 | 40万/年 | 3% |
低于地块租金递增3%的或总报价低于租金基准底价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竞价保证金:高峰地块30万元,五塘地块20万元(须足额交纳)
竞价保证金应在2020年6月6日17:30前到账,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投保金递交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交投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南宁市琅东支行中国银行南宁营业部
帐 号:********1521
竞价人递交竞价保证金时应备注“XX公司XX地块租赁项目竞价保证金”。
七、合同签订
1.合同授予标准: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租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受租候选人为承租人。
2.签订合同
(1)承租人应按竞价文件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项目人签订合同。
(2)如承租租人不按受租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违约处理,我公司将不予退还承租人的全部竞价保证金。
(3)第一受租候选人放弃竞价结果或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可以与排名第二的受租候选人签订租赁合同。
3.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首年期半年租金总额,由第一受租人在收到受租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缴纳或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八、租赁时间
地块交付之日起6年。6年期满,如我公司不收回土地的,我公司将根据承租方本次提交的商务条件以一年一签,共两年的形式顺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gxjttzjt.com)
十、联系方式
经办人:谢先生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2号铁投大厦20
楼2013号房
十一、监督机构
广西交投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党群人事部
电话:****-*******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2号铁投大厦20楼
邮编:530000
广西交投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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