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区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崂山区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委托,对其崂山区砂浆回弹仪等专用设备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YQD-11-1052C-1
二、招标项目名称:崂山区砂浆回弹仪等专用设备采购
三、项目内容:砂浆回弹仪等专用设备一批
四、对合格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能在国内合法生产或销售上述产品,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4、生产企业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经销商如要参加投标,除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为其出具的专项授权书或经销资格外,其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符合上述所述的资格要求;
6、在青岛地区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能够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及完善的售后服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六、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以下均为北京时间):自2012年1月11日起至2012年1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售;购买标书时请持营业执照副本等以上相关证件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套(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进行登记备案。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1月31日上午8:30-9:3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1月31日上午9:3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九、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8号崂山财经中心大楼(国际会展中心附近,蓝海大饭店对面)二楼开标室。
十、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青岛市合肥路857号北村新苑5号楼2单元17楼。
联系人:刘小娇
E-mail:hyhaqd@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崂山区支行苗岭路分理处
帐户: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